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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入选是根据美国胸科协会制定的诊断指南,存在大于3周以上的咳嗽症状,有至少一条哮喘症状,并且体格检查出现相应体征的儿童患者随机纳入研究,研究时间从2012年1月~2014年6月。
1.2方法采用
流式细胞术。所收集样本冷冻保存,统一检测,末梢血样采集于肝素钠抗凝管中,取100μL血样加入中含有20μL白介素-3的缓冲液中,室温孵育10min,然后加入100μL儿童哮喘患者或健康对照组的血清,室温孵育20min,其中缓冲液包含0.12MNaCI,0.005MKCI,0.025MTris,pH7.6。N-甲酰-甲硫氨酰-亮氨酰-苯丙氨酸(fMLP0.4mmol/L)(Sigma-Aldrich公司,圣路易,MO,USA),一种非特异性细胞活化剂,被用于阳性对照,洗涤缓冲液(0.01M磷酸缓冲盐水包括0.01M的磷酸二氢钠,0.01M磷酸氢二钠,pH为7.2~7.4)被用于阴性对照。孵育结束后将样品置于冷却的冰上防止嗜碱性粒细胞活化和降解,继而与荧光FITC结合的抗CD63抗体孵育BectonDickinson,FranklinLakes,NJ,USA),与荧光PE结合的抗IgE抗体(Pharmacia,Uppsala,Sweden),以及PerCP结合的抗CD45抗体(BectonDickinson)避光孵育20min,加入红细胞溶解液。2500rpm离心10min,将沉淀用缓冲液悬浮,BDFACSCantoⅡ流式细胞仪进行分析。在采集过程中,红色荧光(FL2)和前向散射(FSC)和侧向角散射(SSC)的特点是采用至少1000嗜碱性粒细胞的表达高IgE介导的面密度的选框进行分析,使用FSC/SSC特性淋巴细胞的定义。然后,从这些细胞,FL3/FL2图上嗜碱性粒细胞的认定为CD45低/IgE的高表达。
1.3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SPSS公司,芝加哥,IL,美国)。x2检验用于比较患者组和对照组之间各个受体的表达情况。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共纳入研究的哮喘儿童有72名,健康对照组32例。嗜碱性粒细胞的识别依赖表面受体的CD45的低表达和IgE的高表达,CD63的表达可用于识别嗜碱性粒细胞是否被患者或者健康对照组的血清激活。接受来自非过敏的健康志愿者的血清刺激后,抗FcεRI的自身抗体CD63的表达数目和比例如表1所示。29/78(37.2%)的哮喘患者血清表达CD63+的嗜碱性粒细胞,CD63+嗜碱性粒细胞的人数比例是为(36.9±8.3)%。与此相反,在健康组中的血清只有4/32(12.5%)对照表明CD63+嗜碱性粒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的“x±s”的比例人口,这是CD63+为(26.3±5.6)%。哮喘中的比重差患者与健康的比例。有CD63+嗜碱性粒细胞的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1材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取本院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送检标本痰液、胸腹水、尿液及宫颈涂片计957例份,其中男523例,女434例。每例做常规涂片2张以作对照。
1.2离心机,振荡器。
1.3液基细胞试剂
购自利普公司,由2004年4月通过美国FDA认证。
1.4常规细胞涂片
取宫颈刮片或痰液含血性或灰白粘稠区制成涂片2张;取胸腹水10ml,1000转/min,离心10min,弃上清液,混匀沉淀物后涂片,干燥后95%酒精固定15min,HE染色后镜检。
1.5薄层液基细胞涂片
取宫颈刮出物或痰液含血性及灰白粘稠区入细胞基液,混匀静置30min;取胸腹水、尿液等体液标本50ml,2000转/min,离心10min,弃上清液,混匀沉淀置入细胞基液30min,含血性物较多的可适当延长时间。在备用试管内倒入4ml清洗液,再加入含标本(痰液、胸腹水、尿液等)的细胞基液,缓慢倒入,可见到分层现象。离心2000转/min,10min,弃上清液,振荡器混匀,加入等量的液基细胞涂片液,混匀涂片。干燥后95%酒精固定15min,HE染色后镜检。
2结果
957例液基细胞标本共检出恶性瘤细胞(含可疑)109例,宫颈18例为异常上皮细胞,本组就薄层液基细胞涂片与常规细胞涂片在灵敏度方面和镜下特征进行比较。
2.1胸腹水共检407例,液基涂片检出恶性瘤细胞(含可疑)73例,常规涂片64例,灵敏度提高12.3%;痰液共检164例,液基涂片检出阳性数8例,常规涂片6例,灵敏度提高25%;尿液共检229例,液基涂片检出阳性28例,常规涂片18例,灵敏度提高35.7%;宫颈涂片157例,液基涂片报告鳞状上皮异常18例,常规涂片16例,灵敏度提高11.1%。见表1。表1两种涂片方法对各种脱落细胞标本检测结果比较(略)
2.2镜下特征比较
(1)使用传统方法制作的痰液涂片(宫颈涂片)较厚,粘液、杂质及坏死物含量较多,细胞缺乏完整性,结构模糊不清。浆膜腔积液涂片细胞堆积较厚,分布不均,含较多红细胞,有红染的背景(图1)。(2)用薄层液基制作的涂片细胞面积缩小,涂片背景干净;红细胞大多消失,痰液和宫颈
涂片中粘液溶解;细胞层次分明,胞核胞质结构清晰(图2)。
3讨论
脱落细胞学检查是一项方便简单的检查方法,它有利于癌症筛查、早期发现癌症、指导治疗等。传统的病理细胞学制片均采用直接涂片,推片或离心后涂片,制出的涂片细胞分布不均,重叠,背景含粘液、红细胞、杂质、坏死细胞等,影响镜检,阳性检出率低。本组痰检和尿液检测灵敏度较低,主要是标本取材不正确,痰液内杂质、粘液、炎性细胞过多,过厚而影响诊断;尿液中本身细胞含量较少,离心不彻底,涂片过稀导致细胞很少,缺乏有效的诊断细胞数。目前应用的薄层液基细胞技术,挑取的细胞量较传统细胞多,采取标本后放入保存液中,及时软化粘液和固定以保存细胞,加入清洁液通过分层离心技术去除标本中的粘液、红细胞及其他非细胞碎片,加入细胞后振荡将细胞团块分散,形成单个细胞样本,最后将细胞均匀地涂在载玻片上,进行固定和染色。涂片时用细胞混悬液约30ul在玻片上涂成直径1cm大小圆形分布区域,这样使被检细胞集中,数量多,易于阅片。LPT与常规制片方法比较,改善了样本收集率,并使细胞均匀的分布在载玻片上,提高了检出的阳性率。该技术不仅保存细胞的完整性,还保全了细胞抗原性,由于采集的细胞全部存放于细胞保存液内而不被自溶及污染,可多量涂片进行免疫组化染色及原位分子杂交[1](图3)。
薄层液基技术制片的优良性,可明显提高癌症确诊率,能为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在筛查宫颈癌方面,优于传统的巴氏涂片,采用TBS报告系统国际诊断标准,以得到了普遍认可[2]。该技术用于痰液、尿液、浆膜腔积液也能提高恶性细胞检出率,为临床治疗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但LPT技术也有不足之处,成本较高,不能在基层医院普及。在技术方面一些问题还有待改进,如细胞固缩等。
二、我国目前社会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是社会保险的业务系统不够完善,很多情况下都是政府在宣传,并没有实际行动。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面对着千千万万的需要参保的人员和贫困人口的保障生活制度等的形成。但是,由于社会的保障体系建立不够完善,其运行管理的一体化程度达不到,加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很多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和残疾人的福利等各种福利事业也出现了各种停滞不前的现象,从而也限制了信息技术在社会保险管理中的应用。我国要实现有效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就会使得各项工作的实施寸步难行。对于信息管理的协调管理和各种监督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完善的信息化处理工作。其次,对于社会保险管理中的信息化处理业务,没有与高层管理进行协调管理,使得公众的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实现。基于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于社会保险管理的系统还没有完善的数据备份管理和存档,具有很高的安全漏洞系数。加上国家对社保的经费投入还不够,使得在信息化处理方面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对于信息设备的支出、对于原始资料和数据库的结合程度,以及各种问题的处理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管理和信息化的投入力度。最后,在信息化技术的管理方面,缺少一些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社会保险管理只注重一些表面的工作和形势,对于信息技术的激励方面,和结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方面,还有待与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目前,我国的一些社会保障性法制不强,政府还没有提供合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险措施,已经出台的社会保障法对于目前显得不够全面,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比较困难等问题。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在社会的环境中对哥哥环节进行保障和风险、加上法制和各种关系的管理共同来联系和协调利用的。不过,对于社会保险的改革,还没有进行充分、广泛的征求意见和讨论,使人们对社会保险的知识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如果人民的参与程度不高,运用信息技术的管理也就起不到作用。
三、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的实践管理策略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为其提供了很多方便和管理。因此,要学会掌握信息技术管理与社会保险管理的相互结合,使信息技术更好的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服务。因此,要掌握社会保险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的策略,使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达到最优化的管理。首先,要做好对信息管理中的电子文件的管理和分类等工作,对其进行分门别类,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要做好,这是社会保险管理中的信息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不仅要对文件夹进行科学整理,还要对文件进行细化,并分析数据库中的有用文件的收集和管理。要对档案中的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按照不同的管理和不同地区和范围的文件进行分类和细化,便于工作上的查找和利用,通过对信息技术的检索,能够准确无误的查询出各种文件和资料。如果资料过于零散,没有一定的规律和层次,就应该借助计算机技术的处理,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对其进行更新和管理,对于一些重要的资料和文件,要及时地批量更新和管理,使数据经常保持在最新状态。其次,要注重对保险工作信息收集,加强对原始资料的备份工作,使其和数据信息进行紧密结合和协调利用,使信息不失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有时候工作人员在信息的处理过程中,会发现信息技术的查询和利用非常方便,但也会出现一些真实性问题,甚至一些数据和原始材料不能有效的衔接,使群众对其真实性存在怀疑。信息技术是一门新兴的计算信息处理技术,和传统的记录资料方法有很大的差别,在具体的工作中,不具有考据性特点,使得民众对此信任度降低。要在数据信息和原始信息保持高度的统一,消除疑虑。要针对这几年养老保险的有关档案记录和信息录入在移交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尤其是针对多次移交的情况,一定要进行对比检查和分析,按照数据中的原始信息进行对照分析。最后,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文件和各种文档的保密工作,尤其是要注意个人性的社保档案的安全,严格保守秘密,时刻警惕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防止出现信息的泄密和遗失。同时,要加强计算机的网络安全,设置防火墙,还要安装一些漏洞补丁。对信息进行加密保护。此外,还要求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要树立牢固的服务人民群众的公仆意识,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掌握信息化技术。
引言:本文根据石匠施工经验,对无管爆破的施工流程进行施工实验,初步论证其定向、造孔、装药、封孔的过程和方法。
1概述
1.1起源
在川北的农村,修房造屋通常使用石板作房屋正面的主要装饰材料。十余年前,聪明的石匠在开采条石、石板的过程中,发明了这种技术,经过多年的施工改进,这种技术在工程施工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1.2特点
无管爆破是一种不采用雷管起爆的弱控制爆破,利用火药或硝铵炸药按设定方向爆开爆破对象。爆破具有可控性好、成型精度高、基本不产生飞石、对周围建筑物无影响的特点。
特别是开采石料板材,开采面平整光滑、线形平直。
其与有管爆破相比较,主要是开采的石材面在炮孔处不容易大块掉碴,更容
易控制成型精度,在爆破时基本不产生飞石,安全性好。
1.3适用范围
无管爆破实际上是利用特殊起爆药包引燃黑火药或硝铵炸药,产生强气流撕裂爆破对象。所以要求爆破对象整体性好,没有一点漏气缝隙;岩石越脆硬爆破效果越好。
目前施工主要是应用于爆破体积小、建筑物密集处的施工,如开采石板材、条石、撤除建筑物附近的孤石等;也可用于混凝土工程。
目前施工的炮孔深度最大在4m左右,更大深度的施工尚须进一步试验论证。
2爆破器材
2.1黑火药
黑火药是由硝酸钾、硫磺、木炭组成的混合物,其配合比例为0.75:0.10:0.15,其化学反应原理是:2KNO3+3C+SN2+3CO2+K2S。它对冲击和摩擦的敏感性高,易溶于水,受潮后即不能使用。
黑火药是一种缓性炸药,其猛度小,是最好的无管爆破材料。
2.2炸药
使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或2号露天硝铵炸药。其性能参数见下表;
炸药性能表
炸药品种
2号岩石硝铵炸药
2号露天硝铵炸药
性
能
水分(不大于1%)
0.3
0.5
密度(g/cm³)
0.9~1.0
0.85~1.10
猛度(不小于mm)
12
8
爆力(不小于mL)
320
250
殉爆
(cm)
浸水前不小于
5
3
浸水后不小于
爆速(m/s)
3600
3525
2.3起爆器材
起爆药包仅采用导火索制作而成,不用其它材料,导火索的技术指标见下表;
导火索技术指标
组成
导火索由索壳和药芯构成,索壳一般由棉线、纸条、沥青绕成
外径
5.2~5.8mm,药芯直径不小于2.2mm
燃速
100~125s/m
延米燃烧时间差
同批每米燃烧时间差不大于15s
喷火长度
不小于50mm
浸水
在1m深水中,浸泡4h后燃速与燃烧性能不变
3施工工艺流程
无管爆破的施工流程是:
3.1定向
在造孔前先根据爆破目的确定爆破方向,爆破方向不受爆破对象纹理制约。按确定的爆破方向刻划方向线,也就是预先设定的爆破分裂线。如仅是为破碎爆破对象,则不需定向。
3.2造孔
3.2.1造孔机械及器具
造孔可采用潜孔钻、YT28手风钻和石工用的手锤钻子;设定方向采用扁钻开口,扁钻头部宽度比孔径宽5~6mm,两侧厚度为2mm~3mm
3.2.2孔深及孔径确定
炮孔孔深根据爆破对象确定,一般单孔孔深为石料在炮孔轴线方向上的高度或长度的0.7~0.8倍,目前应用的炮孔最大深度在4m左右。多孔布置其爆破孔孔深与单孔孔深一样确定,隔离孔要穿透爆破对象。
根据施工的目标物大小、硬度及使用黑火药或硝铵炸药的不同,造孔孔径采用30~100mm不等,石头面积大、硬度小、使用黑火药,则孔径采用较大值。
3.2.3炮孔布置
炮孔布置是根据爆破对象的大小和设计开口方向确定。不管单孔或多孔,有方向要求的,其炮孔均要布置于爆破方向线上,并且定向开口也位于方向线上。有方向要求的炮孔,其最小抵抗线要大于爆破方向上的长度,最好在3m范围内。
单孔布置:炮孔布置在设计方向线的中点,并且炮孔要位于设计开裂面上,单孔布置又有单孔单向和单孔双向,分别见下图01、图02所示。
图01单孔单向布置示意图
图02单孔双向布置示意图
多孔布置:爆破对象较大时,爆破方向线长度大于6.0m以上时,采用多孔布置爆破,先把其分解为两部分后再进一步分解。其布置见图03,图中隔离孔要穿透爆破对象。
图03多孔布置示意图
3.3制作起爆药包
由于起爆药包是用导火索制作而成,其防潮能力低,并且不方便保存;所以起爆药包都是在现场加工。
取一段导火索,其长度L=孔深H+30~40cm。两端固定并在一端褪20cm左右的棉纱和沥青纸条,注意在褪的过程中不能松动药芯、不要损坏沥青纸条、不要扯断棉线。
两手捏药芯的两端,按药芯绕线方向拧转至其快打结止,回折缠绕打结,并用力拉紧;用褪开的沥青纸包裹药芯结,再用棉线捆绑结实。并用工具轻轻把导火索击扁,以便封孔时不破坏导火索。
多孔爆破要保证其爆破按顺序从一侧到另一侧,起爆药包在制作时,外露长度根据燃速依次增加。
3.4装药
3.4.1装药量
在实际施工中,爆破孔采用集中装药;其装药量根据爆破对象的硬度、大小及使用硝铵炸药或黑火药确定,以重量计。一般石头越硬、越小,使用的药量越少,使用硝铵炸药的量小于使用黑火药的量。由于硝铵炸药的威力远大于黑火药,对于很软的岩石及俗称“沙包石”的岩石,只能使用黑火药,而不能采用硝铵炸药,否则爆破后的成品不能成型。
使用硝铵炸药一般装药量为(80~120g/m)×H(m)×孔径(mm)/25mm,使用黑火药则用量为硝铵炸药用量的2~4倍(按重量计)。
3.4.2装药方法
炮孔清理完成无积水后,先装30%的用药量,用硬质光洁的小木棍轻轻捣筑两下;再放入起爆药包,让导火索垂直贴在孔壁上(但不能贴在开口槽内);最后把剩余的炸药装进孔内,用硬质光洁的小木棍稍用力捣筑几下。
装药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
图4多孔布置装药结构示意图
3.5堵塞封孔
装药完成后,用干燥细米石堵塞剩余部分炮孔,边放细米石边用手锤击铁棍用力捣筑,直至完成。
在堵塞过程中,注意导火索不能贴在开口槽内,要保持导火索垂直不弯折,并注意不捣筑导火索,以免导火索受力折断,造成盲炮。
3.6引爆
点燃导火索引爆;为保证安全,在点燃导火索后,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爆破后进入。对于多孔爆破布置,其爆破要从一侧到另一侧依次起爆,一般是从爆破对象外边缘开始的起爆顺序。
3.7盲炮处理
如果爆破材料合格,爆破对象没有漏气空隙,在装药封孔时不出现导火索折断破裂,则都能够稳定传爆,爆破不会出现盲炮。
在实际施工中,由施工原因或对爆破对象有无裂缝判断失误,出现盲炮后,采用水淘方式进行处理,即加水洗并人工捣松,由于没使用雷管并且起爆药包仅是一段导火索,在处理的时候是很安全的。
如果是施工原因造成的盲炮,则按施工流程重新进行一遍即可,但如是由于有裂缝,则只有放弃,采用其它方式进行爆破。
4爆破效果
无管爆破主要是应用在开采条石、石板材、建筑物附近的石方爆破及其它不能采用雷管爆破的部位等,现在在公路、堤防、房建等工程开山取石过程中应用较多,其爆破无飞石、开采的条石整齐、开采面平整光洁,其效果可达到比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还好的程度。
5结束语
在使用合格材料的前提下,无管爆破成败的关键是制作符合要求的起爆药包、爆破对象没有漏气缝隙和堵塞封孔要紧密不漏气。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呈健康发展态势。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增强,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产品日益完善。保险公司由此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何为保险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信息等会计问题。然而,尽管200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保险行业特殊会计准则,但是该准则内容过于概括并且缺乏权威的应用指南,我国保险会计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慢,相关保险行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研究相对滞后。尽管保险业在中国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保险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认知需要以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据此才能制定出适合于行业特点并且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会计规则。
我国的第一个保险行业会计制度是1984年2月份颁布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该保险公司特殊会计制度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这一计划经济会计原则,突出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进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转型,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国保险业,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具有转折性意义,奠定了目前保险业会计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紧接着我国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并且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以此为契机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业实行专门的会计规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海外融资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我国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会计制度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状况,更应该从全球视角出发,对保险业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比如保险合同确认、准备金计提等实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会计趋同。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尽管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具体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充分兼顾了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变过去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的特点,进一步从保险产品属性的角度规范会计规则,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
二、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分析
保险行业会计规则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又要求把会计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运用于保险公司,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这一会计规则必须充分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属性,以保险属性与特点为基础来发展和完善保险会计理论。
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看主要分为三个原因,即保险行业宏观意义、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险运营资金链的反向性。首先,保险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转移公众的风险从而自己承担风险并且通过大量风险的集合内部消化和平衡风险。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公司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者倒闭,负面影响将使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普通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
其次,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它以经营特定风险为前提,以集合大量风险单位为条件,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进行保险赔付,风险的无形性决定保险产品的抽象性。由于保险公司在保单的有效期限内无法准确预知事故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因此保险产品的经营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保险公司执行普通企业会计制度而没有兼顾行业特点,其会计数据将无法满足基本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也无法为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最后,保险运营资金链有别于传统制造行业。对于传统制造业,资金链表现为先支后收,即成本发生在前,收入发生在后。保险运营的逆向性表现在先收后支,保险产品定价在先,成本即保险理赔发生在后,因此保险公司在计算利润过程中需要采用特殊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企业所适用的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并不适用于保险企业,为了正确评估保险公司的运营,不仅需要对保险会计进行详尽的披露,而且必须单独界定保险企业财务指标,增加赔付率、退保率等特定指标。
由此可见,保险会计所适用的会计规则必须有别于一般企业。保险规则既要考虑会计的一般特点,又必须充分体现保险业的特殊性;既要考虑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和保护投保人利益,又要兼顾保险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既要考虑我国保险业现行的发展特点,又要兼顾国际会计制度的趋同性。
三、保险属性对保险会计规则的影响
尽管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成为全球性的认知,但是极少有学者关注其产生的具体原因。本文将影响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主要保险属性归类为4性,即时间关联性、利润射幸性、产品无形性和大数平衡性。该部分重点分析以上四类保险属性,并结合其特点分析其对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和影响。
(一)时间关联性
时间关联性是影响保险业会计制度最主要的保险属性,其表现为保单的出售一般都横跨一定的时间,公司运营的优劣与时间的关联十分密切。这一关联性引出了会计学上的两大基本问题,即保险公司资产账户投资科目类的确认和负债类责任准备金的计提。
保险公司在签署保单的同时向保户收取保险金,承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对保险合同约定条件下对投保人进行保险赔付。从收取保费到支付理赔之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将该部分保费收入进行再投资,通过同业拆借或者购买金融工具等形式获取收益。保险公司的投资类科目成为保险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量的人寿产品引进了投资的概念,许多保险公司出售投资连接账户人寿保险中包含了保户有权利参与分红的投资,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科学合理地反映这一部分保户投资,成为保险会计制度中的特色之一。
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是我国目前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重点,这也是保险经营时间关联性使然。尽管大部分财产保险合同都为短期合同,但是其合同的有效期不同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年度。因此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报表上有必要对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处理理赔需要相应的时间,保险会计年度报表为了客观反映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必要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已报案或已发生未报案的保险赔付计提准备金。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该类合同的有效期间往往超过一年,收入补偿和发生成本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间差。对该类合同计提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保险赔付,从而更好地为投保人提供服务。
(二)利润射幸性
利润射幸性是指保险公司的利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保险行业利润周期的震幅很大,随机性很强。利润射幸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会计计量方法的特殊性,即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运用特殊的方法和假设,保险会计必须与精算密切联系。
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项目;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保险会计中凸显了精算的重要性,实现精算与会计的资源共享。此外,利润射幸性引发了保险会计中对巨灾准备等会计问题的探讨,针对目前众多学者对巨灾准备确认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的分歧,利润射幸性的会计要素界定成为未来解决这一分歧的主要途径。
(三)产品无形性
产品无形性是指保险商品的构成要素在很多情况下是抽象和不可见的,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很难凭借外在的直观感受获得对保险商品品质的准确判断。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保险会计的披露制度远远复杂于其他行业。
保险公司产品的无形性加强了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一般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很难简单地从会计信息中获得保险公司相关风险评估、产品定价等详细信息。为了帮助报表使用者获得有效的信息,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较其他行业财务报表而言必须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以识别和解释承保人财务报表中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金额和相关风险。除此以外相关的信息还必须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源于保险合同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四)大数平衡性
大数定理是保险运营的基础法则。大数平衡性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风险在内部平衡的可能性就越大,保险总赔付相对于保费总收入而言就越小。大数平衡性给保险会计提出的挑战是,如何在保险会计中使用单一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
保险的大数平衡性为会计实践中采用综合评估法提供了可能。单一评估法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计量采用单独分开计价(比如针对每个保险合同或者每个风险的评估),综合评估法是指通过简易的方式对多个合同或者多个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计价。保险会计中综合运用了这两种方式,比如我国保险公司当前适用的会计制度中对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中综合运用了整体测算、按产品大类测算和按照个别产品测算等多种方式。保险公司既可以按公司所有产品品种计算应补提的整体准备金差额,也可以选择按照产品大类分别计算各产品大类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或者按照个别产品分别计算各产品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大数平衡性客观上增加了保险会计计量方式的选择性。
四、由保险属性确立保险会计规则的意义
我国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了适用于生物资产、保险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特殊行业的会计规则,这主要是由各行业的特殊行业属性使然。尽管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基本的趋同,但是现行的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不少差异,趋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各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各国所适用的保险企业会计规则也存在差异。但是各个国家保险业之间的共性所在便是保险属性相同,保险产品和经营主体等要素在本质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实现保险会计的国际化趋同,只有从保险行业的属性出发,并且根据其属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差异,使保险会计服务于保险业,加强国际保险市场融合和推动国际保险业的发展。
为了使保险公司在2005年能够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将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即保险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成果于2004年3月,主要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修改,第二阶段是由保险合同专家组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视,帮助分析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问题。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尚处在讨论阶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目前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内容更为丰富,规定更为详细,对保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准备金计提等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未来我国的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还存在着与国际会计准则磨合和修改等问题。研究保险属性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必然性,有助于减少磨合时间和降低修改成本,从制度上保证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大树也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类园林绿地中,特别是重点工程,往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体现绿化美化的效果,这就需要种植一定数量的大树。大树移植需要投入较多人力、机械设备和资金,同时,大树的再生能力较幼青年树明显减弱,难以成活。因此,新植大树的养护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新植大树的养护管理应重点抓好以下两大方面的工作:
一、保持树体水分代谢平衡
大树,特别是未经移植或断根处理的大树,在移植过程中,根系会受到较大的损伤,吸水能力大大降低。树体常常因供水不足,水分代谢失去平衡而枯萎,甚至死亡。因此,保持树体水分代谢平衡是新植大树养护管理、提高移植成活率的关键。为此,我们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地上部分保湿:
1.包干:用草绳、蒲包、苔藓等材料严密包裹树干和比较粗壮的分枝。上述包扎物具有一定的保湿性和保温性。经包干处理后,一可避免强光直射和干风吹袭,减少树干、树枝的水分蒸发;二可贮存一定量的水分,使枝干经常保持湿润;三可调节枝干温度,减少高温和低温对枝干的伤害,效果较好。目前,有些地方采用塑料薄膜包干,此法在树体休眠阶段效果是好的,但在树体萌芽前应及时撤换。因为,塑料薄膜透气性能差,不利于被包裹枝干的呼吸作用,尤其是高温季节,内部热量难以及时散发会引起高温,灼伤枝干、嫩芽或隐芽,对树体造成伤害。
2.喷水:树体地上部分(特别是叶面)因蒸腾作用而易失水,必须及时喷水保湿。喷水要求细而均匀,喷及地上各个部位和周围空间,为树体提供湿润的小气候环境。可采用高压水枪喷雾,或将供水管安装在树冠上方,根据树冠大小安装一个或若干个细孔喷头进行喷雾,效果较好,但较费工费料。有人采取“吊盐水”的方法,即在树枝上挂上若干个装满清水的盐水瓶,运用吊盐水的原理,让瓶内的水慢慢滴在树体上,并定期加水,既省工又节省投资。但喷水不够均匀,水量较难控制。一般用于去冠移植的树体,在抽枝发叶后,仍需喷水保湿。
3.遮荫:大树移植初期或高温干燥季节,要搭制荫棚遮荫,以降低棚内温度,减少树体的水分蒸发。在成行、成片种植,密度较大的区域,宜搭制大棚,省材又方便管理,孤植树宜按株搭制。要求全冠遮荫,荫棚上方及四周与树冠保持50厘米左右距离,以保证棚内有一定的空气流动空间,防止树冠日灼危害。遮荫度为70%左右,让树体接受一定的散射光,以保证树体光合作用的进行。以后视树木生长情况和季节变化,逐步去掉遮荫物。
(二)促发新根:
1.控水:新移植大树,根系吸水功能减弱,对土壤水分需求量较小。因此,只要保持土壤适当湿润即可。土壤含水量过大,反而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能,抑制根系的呼吸,对发根不利,严重的会导致烂根死亡。为此,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控制土壤浇水量。移植时第一次浇透水,以后应视天气情况、土壤质地,检查分析,谨慎浇水。同时要慎防喷水时过多水滴进入根系区域。第二方面,要防止树池积水。种植时留下的浇水穴,在第一次浇透水后即应填平或略高于周围地面,以防下雨或浇水时积水。同时,在地势低洼易积水处,要开排水沟,保证雨天能及时排水。第三方面,要保持适宜的地下水位高度(一般要求-1.5米以下)。在地下水位较高处,要做网沟排水,汛期水位上涨时,可在根系挖深井,用水泵将地下水排至场外,严防淹根。
2.保护新芽:新芽萌发,是新植大树进行生理活动的标志,是大树成活的希望。更重要的是,树体地上部分的萌发,对根系具有自然而有效的刺激作用,能促进根系的萌发。因此,在移植初期,特别是移植时进行重修剪的树体所萌发的芽要加以保护,让其抽枝发叶,待树体成活后再行修剪整形。同时,在树体萌芽后,要特别加强喷水、遮荫、防病治虫等养护工作,保证嫩芽与嫩梢的正常生长。
3.土壤通气:保持土壤良好的透气性能有利于根系萌发。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做好中耕松土工作,以防土壤板结。另一方面,要经常检查土壤通气设施(通气管或竹笼)。发现通气设施堵塞或积水的,要及时清除,以经常保持良好的通气性能。
二、树体保护
新移植大树,抗性减弱,易受自然灾害、病虫害、人为的和禽畜危害,必须严加防范。
1.支撑:树大招风。大树种植后应即支撑固定,慎防倾倒。正三角桩最利于树体稳定,支撑点以树体高2/3处左右为好,并加垫保护层,以防伤皮。
2.防病治虫:坚持以防为主,根据树种特性和病虫害发生发展规律,勤检查,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生病情,要对症下药,及时防治。
3.施肥:施肥有利于恢复树势。大树移植初期,根系吸肥力低,宜采用根外追肥,一般半个月左右一次。用尿素、硫酸铵、磷酸二氢钾等速效性肥料配制成浓度为0.5%至1%的肥液,选早晚或阴天进行叶面喷洒,遇降雨应重喷一次。根系萌发后,可进行土壤施肥,要求薄肥勤施,慎防伤根。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和防范管理
根据上文针对当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中保密技术的防范处理措施现状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等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可以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下文将针对基本的防范和处理技术措施等进行集中性的分析,旨在更好地实现相关事业的完善。
1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
针对公共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处理,还应当将重点放在内部网络的控制管理这一层面之上,针对其中的信息进行公开化的处理,同时还应当保证各个网络相互连接,保证公共信息处理的完善性和科学性,对其中的私密信息进行完全的控制管理。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公共化的信息网络,其保密工作者的重点,应当是防止秘密信息上网,对于网上公开的内容和数据,应当进行严格的、全方位的、科学性的、合理的审查和监督,以从根本上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管理的科学性和防范工作的协调性。
2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控制
相关工作指的是在数据的处理、加工、采集、储存、传输以及管理过程之中的全过程,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的制定和完善,应当遵循相关独立的体系结构,在物理技术层面之上应当与公共的网络完全划分开来,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针对网络技术的处理和方案应当全面的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之上,针对其中各个环节,常见的诸如信息的采集、系统的设计、场所以及媒体等环境进行全方位的、整体性的、立体性的防护控制,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应当严格的按照我国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和规划进行建设。网络信息技术的方案还应当全面地遵循规范化控制管控以及严格审批的原则,同步的建设相关措施,严格地进行项目的核审,同时还应当在技术的发展过程之中增强资金的投入力度,依靠技术的支持,依靠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行,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计算机系统保密防范技术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技术防范要做到有身份认证系统、访问控制系统、信息加密传输系统、审计跟踪系统、电磁信号泄漏保护系统。目前,可以采取多种有效技能对计算机进行保密防范工作。如密码技术、访问控制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审计跟踪技术、火墙技术、审计跟踪技术等。
2电网系统中对继电保护自动化技术的具体运用分析
2.1继电保护自动化技术对线路的接地保护
对于电力系统自动化保护装置,从线路接地的不同设置上来说,有两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是要保证电路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将电源切断,从而保障电路整体的安全性,这种是在大电流情况下实施的保护措施,因此被称为大电流型接地保护电路。而另一种则是要保证在电路出现小问题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使相关人员能够尽快维修,这种电路主要针对小电流经过情况下实施的保护措施,也被成为小电流型接地保护电路。当电力系统电路粗线出现问题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在短时间内,促使电路恢复正常运转。以下三种为比较常见的情形:(1)零序电压。在正常的电路系统中不存在零序电压情况,电力系统的三个电压属于对称关系,且每一个系统都相互独立。但当电路出现问题时,零序电压会在电路中出现,保护装置将在这种情况下,则会对系统发出预警信号,并自动完成电压降低工作,使得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根据电压情况确定故障来源。(2)零序电流。电路出现问题时,零序电压的产生,会引发零序电流的升高。此时,保护装置会自动断开电源,最大限度的保护整个电路。(3)零序功率。零序电流的升高范围,随着故障的出现而保持相对稳定性,此时的零序功率会自动改变方向,这样就能够确保装置,有效预测整个电路的故障,并给予相应的保护。
2.2继电保护自动化技术对变压器的保护
变电器在电力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能够改善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达到稳定运行的目的,同时强化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性,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
2.3技术是影响变压器的关键性因素
(1)变压器接地保护。电压器的种类有两种,分别为接地和不接地。对于第一种可以通过零序电流对其进行保护。而第二种则通过零序电压进行保护。(2)变压器瓦斯保护。变压器在应用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绝缘材料、油料等易被分解的物质,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一旦受到电弧影响,就会产生危害人体健康的气体。所以需要建立预警系统一旦油箱受到危害,产生毒气,就应立即断电,同时发出预警信号。(3)变压器短路保护。短路是变压器常见问题之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旦出现短路现象,就会造成变压器工作停滞,进而影响整个电力系统。因此变压器应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采用电流继电器保护变压器不受短路的影响。在对变压器进行阻抗保护时,主要依靠阻抗元件的作用,在运转到达限制时间后,变压器就可以自动断电,避免发生短路现象。
但是就我们所要研究的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决策而言,净现值法只是用于静态的投资项目分析,对于动态的多投资阶段的项目显得有些不足,得到的评价结果势必也是有局限性的。就焦化产业中的焦炉煤气利用技术的选择与比较中,关键是如何确定折现率,这也是一大难题,可以说,到现在为止,这不得不依靠我们的主观判断,其道理就像任意多的已知数与一个未知数相加其结果还是未知数一样简单,在净现值为零的情况下,向左向右稍微调整某个因素,净现值就能变成或正或负。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焦炉煤气的利用技术的产生过程有其特殊的局限性和特点。焦炉煤气是指用几种烟煤配成炼焦用煤,在炼焦炉气中经过高温干馏后,在产出焦炭和焦油产品的同时所得到的可燃气体,是炼焦产品的副产品。对于单一焦化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焦炭生产和销售。而对那些利用焦炉煤气生产其他工业产品是由于国家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故其计算时,当其净现值为零或者是负数时,也都可以投资。但是在什么范围内进行投资需要新的算法和条件,这也就是本文最终所要传达的信息。
二、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实物期权分析法是指企业或者是个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拥有的、能根据决策时尚不确定的因素,改变行为的权利(期权)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的方法。麻省理工学院FaimoK.Lamalain分析:如果投资者对某个投资项目进行首轮投资后,若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将能降低投资者进行第二轮投资的成本,而如果第一轮没有投资,今后想再投资该项目或进入该投资领域就要付出相当高的成本。在进行投资时还要考虑应用动态规划中的整数规划进行投资时机的选取。可以看出,期权法强调了投资是分阶段进行的,投资资金往往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先投入先期部分资金,生产销售该产品,同时继续对产品的性能、技术进行研发和改进,这可以减少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其价值远远大于一次性投入的情况。这种方法就是针对项目的发展动态过程,根据项目开始投资后,管理者能够收集到更多的关于项目进程和最终产品市场特征的信息。后继的商业化过程是在前期的成功基础上实施的,是可以选择的;当新的信息不断到达,项目投资回报率不确定性逐渐消失时,管理者可通过修正最初投资策略,提高项目的价值和限制损失。如果项目成功,企业能从中获得巨大的投资收益;如果不成功,企业至多也是损失项目投入的沉没成本,相当于期权的成本。
对于期权定价模型而言,焦炉煤气的利用技术中,只有以焦炉煤气作原料生产甲醇这项技术可以进行下一步投资,可以利用甲醇为原料生产甲醛、聚甲醛、醋酸等化工产品。而其他的投资项目成为最终的消费品。期权的投资前提是筹资的无限可能性,但是在实践中难免有种种困难。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也使得我们在进行环保技术创新项目投资决策中不能够简单的依靠一种投资决策方法。
三、灰色关联分析评价方法
灰色理论概述与于1982年由我国学者邓聚龙教授所提出。邓教授认为现实世界并不是清清楚楚的白色系统,又非一无所知的黑色系统,而是略知一二的灰色系统。灰色系统理论主要研究“小样本贫信息不确定性问题”。以往用白色的思想处理问题,要找到因素间明确的映射关系,然而确定性作用原理在社会、经济、农业、生态的等领域都没有物理原型,虽然能知道某些因素,但很难明确全部因素,更不可能建立明确的映射关系。比如影响物价的许多因素,如心理预期、政府导向等是无法量化的。一些可以量化的数据又缺乏详细的资料,因此对物价的定量预测具有一定难度,若不考虑这些因素,只将可以得到数据的因素考虑进去,必然带来预测结果的不准确。就白色系统常用的回归分析工具而言,在应用过程中具有其缺点。比如:要求样本有大容量,是正态分布,平稳过程才能得到统计规律,计算工作量较大,不容易分析复杂系统等等。而对于以上困境,灰色理论应运而生,它处理问题另辟蹊径,不是找概率分布,求统计规律,而是用生成的方法求得随机性弱化,规律性增强的新数据序列。这一新的数据序列既能体现原数据序列的变化趋势,又消除了其波动性,它可以较好的解决某些参数已知,某些参数未知的系统问题。
在我国焦炉煤气的利用技术上既有新的技术也有些不被淘汰的旧技术,当然对于现在的生产而言,这些技术是相当成熟的,而要将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性进行有效结合不是件容易得事情,更何况环保技术创新项目的投入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需要我们对项目的各方面进行综合性考虑,这就涉及了灰色系统关联评价方法。作为一种综合评价方法,这种方法在对白黑两种情况的考虑是相当充分的,即使实际中技术和经济都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也是能进行相应决策分析的。就焦炉煤气的利用上来说,可以根据项目的各种经济性参数和项目的技术参数来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为项目投资决策的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四、结论
由于本文所要研究的是环保技术创新项目投资决策评价方法研究现状,我们在对目前比较流行的几种评价方法进行分析之后,发现在进行单一的项目评价时,如果考虑的因素不是很多,可以采用NPV方法来进行项目投资的决策分析。可是这种方法又不能摆脱静态性,而实物期权定价模型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使项目的投入具有动态性,可以提高决策的效果。但是如果我们在进行一个项目的开发时,如果所要考虑的因素不仅仅是经济因素,那么影响我们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就不能用NPV方法进行简单的评价,必须借助于系统工程理论中的综合评价来进行综合评判,从而决定我们待上项目的未来。
通过对三种评价方法的说明,结合文章的背景,山西的焦化产业环保技术创新项目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投资性指标,还要考虑到技术投入指标和环境保护指标。只有将这三者考虑周全,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结果,从而有效的指导实际工作。这也是作者今后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点,利用净现值法和实物期权方法对经济性指标进行先评价,然后通过这一步整理好的经济参数与技术指标、环境保护指标进行结合,利用灰色系统关联分析综合评价方法对待上投资项目进行最终综合价值的评价,依据综合价值最高原则可以选择出优先进行开发的投资项目。这样就实现了我们的决策分析。
总之,在今后的研究中,努力将技术创新与环境保护联系起来,不光考虑项目的经济特性、也要考虑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环境保护特性。充分利用项目评价中的各种评价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价工作,从而有效的指导实际工作。文中提到的综合评价方法灰色系统关联理论只是综合评价方法的一种,今后将其他的综合评价方法进行再分析,通过实际案例结合数学模型来分析这种投资决策评价方法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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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模型
在经济理论上效率一般指的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Farrell开创了现代公司效率评价方法,他认为厂商的效率包含两个部分:技术效率(technicalefficiency,TE),反映厂商在投入给定的情况下产出最大化的能力;配置效率(allocativeefficiency,AE),反映厂商在给定投入要素的价格的情况下,选择最优投入要素比例的能力。其中技术效率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两部分。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是目前被广泛应用的一种效率分析方法,它是由著名的运筹学家Charnes和W.W.Cooper等人于1978年首先提出的。数据包络分析是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崭新的相对有效性的评价方法,它是从样本数据中分析出样本集合中处于相对最优的样本个体。
DEA是使用数学规划模型比较决策单元(DecisionMak-ingUnit,简记DMU)之间的相对效率,对决策单元做出评价。各DMU需要具有相同类型的输入和输出。通过数学规划从总体上对各输入输出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每个DMU的综合效率,这个效率是相对效率,相对效率最高的DMU被确定为有效的DMU,其他DMU与这些有效的DMU之间的差距决定了它们的相对效率。
DEA方法的两个基本模型是C2R和C2GS2,下面我们先来介绍C2R模型。假设我们研究n家保险公司的相对有效性问题,评价指标体系为m种投入指标,s种产出指标。设aij代表第j个决策单元第i种投入指标总量,bkj代表第j个决策单元第k种产出指标总量。
C2R模型的对偶规划为:
其中,aij0和bkj0分别代表被评价决策单元的投入和产出变量;xj为第j个决策单元的决策变量;y为投入比例变量。
上述模型的意义在于保持产出不变的前提下,将投入的各个分量按同一比例y(y≤1)减少。如果y<1,则表明可以用比被评价决策单元更少的投入而生产相同的产出,这就说明被评价决策单元不是有效率的;如果y=1,则表明被评价决策单元是有效的生产活动或经济系统。
C2R模型得到的是规模报酬不变的生产前沿面和规模报酬不变时的效率值,反映的是技术效率。C2GS2模型在C2R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限定条件即∑Xj(j=1,……n)=1,在这个条件的限定下所得到的生产前沿面是规模报酬可变的生产前沿面,DEA效率值是规模报酬可变时的效率值,也就是纯技术效率。C2R模型得到的效率值与C2GS2模型得到的效率值的比值考察的是目标公司的规模效率。显然,规模效率衡量的是规模报酬不变的生产前沿与规模报酬变化的生产前沿之间的距离。
二、数据及应用
运用DEA方法可以分析企业的配置效率和技术效率,但因为分析配置效率时的价格因素在我国不可得,所以本文的讨论仅限于技术效率,其中包括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和规模收益状况。
(一)参考集的确定
为了全面地反映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效率问题,原则上,我们将所考察年份的所有在我国保险市场上营业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囊括在样本集中。另外,为了能够反映近年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效率变化情况,使分析结果既有横向比较也有纵向比较,我们选取样本的时间跨度为1999年—2004年。由于各年中都有部分公司无法获得全部指标的数据,只能将这些公司剔除出样本集。所有公司的所有数据都来自于保险年鉴或是将保险年鉴公布的数据加以整理而得。
(二)评价指标的确定
实践经验证明,成功地运用数据包络分析的关键在于正确地选取评价指标体系。因为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保险产出及投入的界定和衡量比一般企业要困难,在理论界对于如何选取评价指标一直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在此对于评价指标的设定做出较详细的讨论。
1.产出指标的设定:反映保险公司的负债特性
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对于产出指标的选取造成很大障碍,而如果从保险公司对社会所起到的作用这个角度来界定保险的产出就可以绕过这一障碍。一般意义上,保险主要承担两方面的社会职能,一个是风险保障职能,一个是资金中介职能,其中资金中介职能是派生的、附属的职能。
(1)资金中介职能的产出:忽略。对于保险的资金中介职能,最客观的代表指标应该是当年投资资产的增加值,而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资产都以现金和存款的形式存在,投资资产的额度非常之小,也就是说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所提供的资金中介的社会职能非常有限,与保险保障职能不具有同等可比的地位,为了不至于造成评价结果的扭曲,我们将资金中介这一项产出忽略不计。
(2)风险保障职能的产出:年末准备金与赔款支出之和。对于风险保障这一职能的产出指标的设定存在较大争议,有些学者采用的是保费收人这一指标,有些文章建议采用直观的指标,比如保单件数或总保额,还有观点支持以赔款支出作为产出指标。以下对这三种观点进行分析,分别指出其不当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本文认为较为合理的产出指标。
首先,保费收入是一个收入概念,实际上是产出乘以价格的概念,而且这里的价格不仅包括风险保障的成分,还包括了公司的投资因素、费用因素及利润因素在其中,因而用保费收入作为产出指标虽然简单,但是不够科学,经不住仔细推敲。其次,件数是一个最直观也最具体的指标,但因为单纯以件为计量单位就忽略了不同保单在风险保障额度和保障程度上的差异,因此件数不是一个合适的产出指标;保额的加总也是一个比较直观的指标,但是这一指标因为两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成立:一是这是一个不易获得的指标;二是某些险种可以在保险期限内出现多次赔偿,而且总赔偿额可以大大超过总保额。再次,当年赔款支出这一指标较以上两种指标选取要更接近于风险保障职能的本质,但其存在一个严重的缺陷,那就是用它来度量风险保障职能的产出大小时是不足量的,因为当年赔款只是当年构建的风险池和承担的风险损失中的一部分,是风险及损失已经发生的那一部分,而已经进入风险池但还没有实际发生的那一部分风险,或风险已经发生,但保险公司还未因此而遭受损失的那一部分风险是不能在当年赔款中体现出来的。
上述当年赔款支出作为产出指标不足量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为以上所说的那两部分风险,即:已经进入风险池但还没有实际发生的那一部分风险,和风险已经发生,但保险公司还未因此而遭受损失的那一部分风险在保险财务上恰好有其对应的项目,那就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因此,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当年赔款加总,就得到了当年风险保障职能产出的较准确的衡量。
综上,针对风险保障这一职能,我们设定的产出指标是年末准备金与当年赔款支出之和。
2.投入指标的设定:符合我国财务报表的实际情况
国际上的常用方法是将保险公司的投人分为三大类别,即劳动力投入、资本投入和其他材料投入。但由于我国的财务报表无法区分劳动力投入和其他材料投入,因此我们不能直接套用国际上常用的三大类投入指标。国内的文章在选取投入指标时多采用以下分类:资本金、劳动力和费用。这样的指标选取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劳动力投入的货币体现是工资支出,而工资支出是费用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大的一部分,因此如果将劳动力与费用分别设定为两个独立的投入指标,重复计算的问题较严重;其次,利用DEA方法分析技术效率时,要求各种投入指标都是不包含价格因素的,而费用等于各种投入的量和各自价格的乘积之和,因而费用不适合作为投入变量。
我们根据可获得数据的实际情况并综合其他考虑,将以上国际常用方法具体应用如下:
(1)用职工人数代表劳动力投入。
(2)用所有者权益代表资本投入。此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资本投入应该包括债权资本和所有者权益,但因为债权资本中的绝大部分是由准备金构成的,而准备金又是我们定义的产出指标中的一部分,用同一个变量既表示投入又表示产出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我们的资本投入只考虑所有者权益而不考虑债权资本的部分。另外,准备金作为债权资本的绝大部分,虽然它实际上对公司的经营发挥了支持作用,但它并不是公司为了达到当年的经营目标而自主选择的投入要素,或者更直接地说,因为它是由公司的产出而直接决定的,因此保险公司不可以为了提高效率而减小这一部分投入,也就是说考察这项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没有任何实际指导意义,这是我们不将债权资本作为资本投入的另外一个理由。
(3)用固定资产价值代表固定资产这项投入。
(4)用手续费代表其他营销渠道这项投入。
三、结果分析及建议
由于各年中都有部分公司无法获得全部指标的数据,只能将这些公司剔除出参考集,最后选定的参考集为,1999年的13家,2000年的14家,2001年的17家,2002年的20家,2003年的23家,2004年的24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2001年以前的太平洋保险集团没有将产险方面和寿险方面的数据独立公布,因此在参考集中不能包括2001年以前的太平洋财险,基于同样原因,我们的样本中也无法包含1999-2003这五年中的平安产险。这对本次测评是一个遗憾。我们利用lindo6.1,得到1999年—2004年所考察的每家财产保险公司的总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不同公司之间的效率差异是比较显著的,并且从中可以发现以下规律:大公司与小公司相比,大公司的效率值较高,尤其是规模效率,这体现了在我国现阶段规模优势对效率的影响,而中小公司多处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这一观点;而老公司与新公司相比,老公司的效率值较高,并且多数开业不满三年的新公司的效率明显偏低,这可能是由于新公司在最初几年受到业务规模的限制难以充分利用资源所造成的。
我们分别计算各年中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效率平均值,可以得到如表1所示结果,对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判断:
(1)外资公司规模效率的平均值均低于中资公司。这种现象的出现部分缘于对于外资公司在诸如进入形式、营业范围和地域限制等几方面的政策限制。在我国保险市场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限制对于规模效率的抑制作用逐渐显现出来。但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深化,各种限制都将逐步放宽,有些甚至已经取消,外资公司将有机会利用新的政策充分提高规模效率。外资公司应该抓住限制放开的大好时机,扩大规模,获得规模收益。在诸多经营限制放开以后,制约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外界监管因素已基本消除。财产保险公司需谨慎决策是否寻求更合理的公司形式(如独资公司形式)、怎样更好地本土化等问题,积极而合理地扩大生产规模,以获得规模效率,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高纯技术效率。
(2)在纯技术效率上,1999年—2002年外资公司的平均值高于中资公司,但外资公司的平均值逐年下降,并在2003和2004年被中资公司赶上并超过。这说明在纯技术效率上,外资公司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但这一优势的体现不如规模效率的劣势那么显著,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各种政策的限制抑制了外资公司技术优势的发挥,另一方面,中资公司也在逐步借鉴和学习外资公司的技术优势,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对外资的各种政策性限制将逐步放开,并且外资公司的本土化进程也将逐步完善,外资公司的技术优势将得以完全展露,中资公司能否加快自身完善的过程,赶上外资公司技术进步的进程,将直接影响中外资公司在纯技术效率上的较量结果。
2暖通空调系统中环保节能方法与措施
2.1调整建筑物的规划设计
对房屋进行热工改造时,要提高房屋的舒适度,就需要合理运用房屋围护架构的特点。研究表明,在建筑物墙体外侧刷上保温性能的材料之后,用电量明显降低。由此可见,房屋围护架构的优化设计有明显的节能效果。此外,建筑物的规划设计中,房屋的地址选择、朝向、体形、季节性等因素也需要在从节能环保的层面进行充分的考虑。
2.2合理设计安装暖通空调系统
在设计安装暖通空调系统时各种子系统包含的设备很多,设计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需将节能减排的理念充分的应用到设计的各种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施工设计的管理,严格监督,保证系统实现设计目标。
2.3开发利用新型清洁能源
新型环保型能源在暖风空调系统中前景广阔。采用天然气作为空调制冷设备的能源,能有效控制CO2和SO2和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各种可再生能源,例如地源热、地下水、风力、海洋能等均可运用到暖通空调系统中。其中,地源热空调冬季吸收地下土壤、水等天然能量为建筑物提供热能;夏季向地下释放热量,提供给建筑物冷空气。
3暖通空调系统中环保节能技术的应用
3.1蓄冷空调
蓄冷空调是专为节能环保研制的设备,通过水、冰两种介质实现能量交换。一般地,城市用电白天紧张,而夜间则缓解很多,蓄冷空调针对这一现实,在夜间通过制冷机组制冰,白天融冰,释放存储的能量,提供给建筑物使用。这种方法有效的缓解了城市白天用电紧张的问题,节约了成本。
3.2热回收技术
热回收技术能够真正实现能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该技术将空调排放出的热量进行回收,实现二次利用。这种方法能够防止排放的空气直接排出室外造成环境污染,又能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3.3变频技术
目前空调设计有定频和变频两种。变频空调性能优越,节能效果好。通常情况下,空调设计均留有一定的冗余以便减少运行压力。使用变频技术,能够在室外温度、湿度、风力等变化导致系统运行负荷变化的情况下灵活调节系统的工作状态,真正变废为宝,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3.4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技术
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技术现在已广泛投入使用,既实现节能环保,又安全实效。该技术在地板下安装热水管,热水在地板下流通,释放热量,提高房间的温度。该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地板温度低于45度。它通过对流的方式实现热量的传递,让人脚上温暖,头部凉爽,有很高的舒适度。此外,这种技术能有效的节省空间,方便计量改造,从多方面实现了节能环保的目标。
3.5替代制冷剂的应用
目前,随着大气环境的恶化,许多空调已不再使用传统的制冷剂—氟利昂。为保护臭氧层,暖通空调行业研究了可替代制冷剂—CFCS和HFCS,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人工合成的制冷剂、天然制冷剂、碳氢化合物等亦可作为替代资源。这些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将不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保护人类免于紫外线的伤害。
4暖通空调系统中环保节能技术的展望
科技的发展推动着各行各业的进步,应节能环保的要求,暖通空调系统中先进技术的研究也十分广泛。新型的暖通空调节能环保技术有多种方式。新风预处理系统是为全面提高空调品质提出的全新的概念,它保持了传统空气处理模式,增加了对新风的预处理功能,消除了新风对空调调节的干扰。新风预处系统能改善风量、降低相对湿度、提高空气质量。独立新风系统能够承担建筑物内的全部新风负荷、室内的全部潜热载荷及部分显热载荷。它能够解决商用建筑中的新风问题、改善室内的相对湿度。并且由于该种技术无回风,可以大大增强建筑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此外,环保节能技术必然依赖于新型能源的开发推广,一旦新能源能够投入使用,暖风空调系统也必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关键词]技术措施;冲突;利益平衡
网络技术的发展给版权人的利益构成很大的威胁。在法律滞后,不能及时制裁网络侵权的情况下,版权人通过开发和设置技术手段以防范非法使用者,这种做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即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然而,技术措施是“全有或全无”的工具,包含在作品中的技术措施既可阻止非法的使用,也同样可以阻止法律所允许的合理使用。因此,技术措施的采用,客观上将使社会公众原本享有的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受到限制或剥夺。美国自DMCA(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增加了网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责任以来,关于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规定一直是引起争议的焦点。
一、技术措施及其法律保护
技术措施[1],又被称为“技术保护”[2]、“技术保护措施”[3]、“版权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4]、“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的技术保护措施”[5]等等,译自“Technolog-icalMeasures”、“CopyrightProtectionSystem”、“TechnologicalProtectionServices(TPS)”①等词句,实际上就是版权人为了控制作品而设置的保护屏障。广义的技术措施,是单纯在技术层面上所说的技术措施,泛指版权人或相关权利人为保护版权或与版权有关的权利而采取的一切技术手段。狭义的技术措施,或称法律意义上的技术措施,是指国际法或国内法中规定保护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根据其功能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防御性的技术措施。包括控制访问(AccessControl)作品的技术措施、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和控制作品传播的技术措施。二是反制性的技术措施。包括追踪、识别作品的技术措施和制裁非法使用的技术措施。
根据《WIPO版权条约》第11条和美国DMCA第1201条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技术措施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只有作者所使用的技术措施才构成条约项下的技术措施。美国DMCA对此作了扩展,将主体规定为版权所有者,把邻接权主体也包括了进去,由于网络内容提供商有相当一部分是邻接权主体,这样规定可以避免他们采取的技术措施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尴尬。(2)《WIPO版权条约》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须为行使条约或《伯尔尼公约》所规定的权利。然而,美国的DMCA扩大了技术措施保护权利的范围,对控制访问作品的技术措施也予以保护。(3)《WIPO版权条约》第11条要求,技术措施是对就其作品进行未经该有关作者许可或未由法律准许的行为加以约束。(4)技术措施须有效。美国DMCA规定,如果某技术措施在通常操作过程中,要求经版权所有者授权以应用某些信息或经过某种过程或处理才能访问作品,该措施即“有效控制访问作品”①。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互联网条约给予了技术措施以法律保护②。WIPO的两个版权条约和美国、欧盟各自的立法,赋予版权人技术措施的权利主要包括:第一、禁止他人规避控制访问作品的技术措施的权利。版权所有者有权禁止任何人规避其所采取的有效控制对作品进行访问(access)的技术措施。也就是说,任何人未经版权人授权或法律许可,不得对已编码的作品进行解码;对已加密的作品进行解密,或以其他方式回避、越过、排除、化解或削弱技术措施。第二、禁止他人制造、流通规避装置的权利。版权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禁止任何人制造、进口、向公众出售、供应或以其他方式买卖主要是为规避技术措施的任何技术、产品、服务、设备、部件或其中的零件。
二、数字环境下技术措施保护的困境
在版权法领域,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利益:作品创作者的利益、作品传播者的利益和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后两者的利益又可归结为社会利益。现代版权法的理念就是作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双重保护。从版权法的整个制度看,利益平衡要求授予的版权不仅仅应当“充分而有效”,而且应当“适度与合理”。随着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版权法基石的利益平衡状态会产生相应变化。这种变化的一个趋向就是原来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致使原有的平衡走向失衡。在数字环境下,技术措施的采用以及由此形成的新型产权关系及其法律保护问题向传统的版权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与权利用尽的冲突
所谓权利用尽,也称首次销售原则(theFirst-saleDoctrine),是指版权人行使一次即告用尽了有关权利,不能再次行使。这一原则,严格地讲仅仅适用于经济权利中的发行权[6]。权利用尽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版权人专有权利的一种限制。它旨在防止版权人限制买主转让或者处置作品,同时保护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应当注意的是,权利用尽原则仅适用于已被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合法转移所有权的作品,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除外,且只限于那些获得了作品所有权的人。但是,版权法引入技术措施保护的规定后,权利用尽原则遭遇了很大挑战。
以电影业者在DVD中采用的技术措施为例。鉴于互联网和数字压缩技术的发展,电影业界为了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在DVD中使用了内容扰乱系统(ContentScramblingSystem,CSS)和区域码(Region-alCoding)技术。CSS系统将DVD以40位编码加密,而能够播放经过CSS加密的DVD的播放器DVDPlayer只能由电影工业联盟授权的厂家生产。这样消费者就被限制在特定的播放机上——而不能在其他播放器,如个人电脑上——观赏DVD。而区域码技术则把全世界DVD播放区域分为六个区,每一区的DVD光盘与播放设备都有独立编码,不同区域的DVD不能兼容。比如美国为第1区,台湾为第3区,在美国购买的DVD光盘无法在台湾购买的DVD播放机上放映。可见,CSS技术干扰了DVD业者在市场上自由处置DVD的能力,权利用尽原则受到了技术措施的限制。
图书馆业者也对反规避条款表示了关注。因为反规避条款令版权人始终有能力控制对作品的访问和复制,这实际上扩展了版权人原本依据权利用尽原则已经用尽了的权利。例如,传统上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存档和接受捐赠等活动都因此受到了限制。
可见,技术措施的保护对权利用尽原则的影响确实存在。依据传统的版权法,合法拥有作品的用户享有很大的自主性:自由地阅读、欣赏作品;将它借给或者送给朋友;甚至可以转手卖出。但是,由于技术措施的采用,这一切都受到了限制。
(二)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公共利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一个特定社会的政治、文化状况和所支配的经济资源来说,公众利益是社会为所有成员(并非为大多数成员,也非为势力强大的集团,而是为社会中所有的人)努力争取的基本目标的集合。狭义的公共利益是指与版权人利益相对的,版权产业商利益之外的使用者利益,即公众自由使用作品的利益[12]。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9条第3项指出:著作权人以复制、发行等方式行使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
在数字环境下,版权人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网络广泛传播,提供给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版权人的任何举措都可能对广大用户产生影响,其与公共利益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这在江民公司的“逻辑锁”案件中得到充分的印证。该案是在我国著作权法和刑法修订之前发生的一起软件版权人因采取技术措施不当而受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件①,它突出地反映了版权人为维护自身权利采取的技术措施与公共利益之间潜在的矛盾冲突。该案留给人们的思考是:技术措施只能是预防性的,不能以打击盗版为名,采用攻击性手段;版权人采取技术措施对付盗版活动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限度。
(三)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冲突
对隐私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保障人权、尊重个体自由的标志。数字环境下,个人隐私的保护因技术措施而变得异常脆弱。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使收集、获取个人信息和资料的手段越来越丰富;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侵权后果可以迅速、大范围地扩散,很容易造成比传统环境下更严重的损害。由于技术手段本身的两面性,版权人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也并非没有侵害隐私权之虞,对于那些反制性的技术措施,如具有跟踪、识别作用的技术手段来说,被控侵犯隐私权的可能性更大。比如,WindowsXP的推出就引发了有关隐私保护的争论[8]。
WindowsXP操作系统和.Net产品的核心组件——Passport鉴定系统,可以在网上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对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活动进行追踪和监视。美国的电子隐私信息中心(EPIC)和其他一些隐私保护组织据此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指控,认为微软计划通过它推出的WindowsXP操作系统和.Net产品“不正当和蓄意”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迫使微软改变它的不合理行为。这些组织认为,尽管微软在Passport中包括了一些选项,允许用户对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某种程度的控制,但是,这些信息仍然处在微软的控制之下。这些隐私保护组织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对Passport的信息收集机制进行调查,要求微软修改WindowsXP的注册程序,清楚地告诉用户接入互联网并不一定需要注册Passport;要求微软不得在没有获得消费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和MSN下属的网站分享Passport收集的信息;要求微软在WindowsXP中增加匿名或半匿名技术,允许WindowsXP的用户轻易使用其它网上支付服务。
集(四)与公有领域公有性的冲突
英国1710年颁布的《安娜法》设定了“文学艺术的公有领域”(thepublicdomainforliterature)。一部作品超过了法定的版权保护期,或该作品所在国家、地区未对作品提供版权保护,也未参加国际版权保护公约,该作品就进入了“公有领域”。对于公有领域内的作品,使用者可以不征得版权人同意,也不需支付报酬。伯尔尼公约中,作者享有一生加50年的保护期。欧盟保护期限指令中,作者享有一生加70年的保护期[9]。
技术措施的采用使保护期事实上得到延长,从而使公有领域进一步受到威胁。一部作品超过了版权保护期,版权人不再享有版权,在版权法上它便进入了公有领域,理论上公众就可以自由使用。但正如学者指出的,“公有领域中的东西不一定都是自由可取”,“使用公有领域中的资源很可能会受到限制”[10]。实际上,由于技术措施的保护依旧存在,公众无法使用作品,除非对其进行破解,但这又恰恰违反了反规避法律的规定。于是,版权法在这方面陷入了二难的境地。
技术措施对公有领域另一方面的威胁来自于它侵占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的可能性。《WIPO版权条约》第11条将对版权客体的解密行为规定为非法行为,但却没有将对不受版权保护的客体的加密行为规定为非法行为。例如,该条款允许数据库的卖主自由地对一组不受版权保护的数据以一段导言或一个关键数码系统的形式贴上一个版权的标签,然后把整个数据库加密,并依据第11条所制定的国内法阻止他人对整个产品解密。因此,只有一种能够将那些把产品中显然应当划分为公有领域的材料予以加密的行为规定为非法行为的措施,才能在版权领域中实现平衡和公正,让那些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加密,而让公有领域的内容向公众开放[11]。
(五)与合理使用的冲突
世界各国在对版权提供保护的同时,大多规定了权利的限制和例外。合理使用,就是各国普遍规定的限制之一。合理使用是对版权利用的特殊情况,它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必征得权利人同意又无须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的合法的事实行为。
在版权保护方面,法律与技术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补关系。当法律的威慑力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时,技术手段就发挥了替代作用。但是,技术措施对于他人的合理使用也造成了不应有的障碍。在数字环境中,合理使用制度由于技术措施的日新月异而正在缩小适用空间。版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此消彼长的,过度的技术保护对使用者来说就是对其权利的限制、义务的附加。“没有人反对权利人在自己的私有财产周围树立篱笆,但是要是有谁把公有财产据为己有,就不能不受到公众的反对”[7]。技术措施正是版权人树立“篱笆”的行为,是版权人的“圈地运动”。过度的技术措施将阻碍技术的进步,形成不合理的信息垄断,与版权法鼓励作者创作、促进科学和文化的进步的立法价值大相径庭。诚然,由于在互联网上大量低成本、高质量地复制作品变得非常容易,且其复制件能够很快在互联网上传播,版权人的复制权已经越来越难以行使和控制。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版权人复制权的保护,适当扩大复制权的范围。但网络要正常运行,往往又不可避免地在其计算机或系统中产生复制,如将这些复制也纳入版权人的复制权的范围中,势必会损害网络的发展和网络信息流通。因此,在扩大网络环境下复制权的范围的同时,必须对其网络环境下复制权进行适当限制,从而为社会公众的合理使用提供条件。
上述五个方面的冲突是技术措施保护所引发的最主要冲突,随着技术的进步,这些冲突只会加剧。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就应该对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进行调和,做出取舍。在当前版权人权利范围高度扩张的背景下,我们应当调整立法以充分关照公众利益,最终实现版权保护的利益平衡。
三、技术措施保护的价值取向:重申利益平衡机制
版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私权,代表着私人利益,而信息资源共享则是对公共物品的分享,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因此版权法试图通过对私权的保护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实现全社会的信息资源自由流动,充分满足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TRIPS协议在前言中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同时承认保护知识产权的诸国内制度中被强调的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包括发展目的与技术目的。在第8条中还规定成员国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共利益,并防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WIPO1996年12月通过WCT和WPPT两个条约,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以及对表演和唱片的制作和使用有深刻影响的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中有关的版权和邻接权问题,从而以尽可能有效和统一的方式实现对作者就其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权利(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的权利)的保护,并维持作者的权利(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
版权制度中,版权人对作品的专有与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合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是构成版权领域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如果赋予版权人的权利过大,就会损害公众接近和利用智力产品的权益,从而使版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无从实现;如果给予版权人的权利过窄,就会使作品创作的原动力不足,版权制度的目的同样也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完善以利益平衡机制为基础和核心的版权立法。这就要求:版权法既要保护作品作者和传播者的合理权益,以鼓励作者创作作品、传播者传播作品的积极性;也要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尽可能多地利用作品,使全社会能够共享作者创造的思想文化成果,最终促进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因此,在扩大对版权保护的同时,保证公众对信息资源的共享的权利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数字环境下,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必须遵循版权法维持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否则版权法将会降低甚至失去其功效。数字环境的开放性、技术性、虚拟性、交互性、数字化等特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版权人、作品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原有的版权利益平衡关系,不利于实现版权法的功能。因此,有必要根据互联网的特征及其对现行版权限制制度的影响,重申利益平衡机制,重新界定版权人、作品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版权利益关系,以实现上述版权利益关系在数字化环境下的平衡。基于保护消费者的立场,对网络服务商等技术措施使用者规定相应的义务,以保障网络用户即数字媒介消费者的利益,是维护版权利益平衡的重要方面。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6)项虽然也增加了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定,但同时指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实际上就是为协调技术措施权和权利限制之间的冲突留有的空间。
四、结语
权利作为利益的法律化,是法律设定的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任何权利都有边界,这种边界是权利人与其他任何人利益的分界线或平衡点。在数字环境下,版权法应当着力调整版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版权人的技术措施权,又要保障社会公众分享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利,促进人类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与交流。版权法作为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器,合理地构建起版权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正是其价值核心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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