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5-14 22: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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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部门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公司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公司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公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保管理网络,加强责任制建设

年初,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和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强化从采购、储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环保局备案。公司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了《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同时逐项制定了控制措施。

三、在线监测仪

1、公司废水排放口已在20xx年5月,已按xx区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即废水流量计和COD自动监测仪。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在线COD检测仪、流量计、数据采集系统由xx区环保局采集。公司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定期进行检修。

2、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及公司环保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环境管理程序》规定,不断强化环保检查力度,巩固以岗位班组、部门、公司三级环保排查治理网络,对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坚决进行治理,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持续做好生产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20xx年的问题整改率为100%。

四、“三废”处置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弃物。公司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全部交由xxx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已得到xx区环保局办理专项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实施,防治流失产生污染。废水均达标排放,20xx年未发生违规现象。

五、工作计划

20xx年,公司将进一步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遵照年度工作计划,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奋力拼搏,以确保环保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切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强化环保管理队伍的水平,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贯彻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部署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提高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架构内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依法实施环境监管的水平;

2、不断完善公司环保及相关管理制度,细化环保各项工作,加强各级环保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篇2

(一)实行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政府分工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监察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定期召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环保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当前环境执法的工作重点;确定各部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及时依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通报联合执法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环保联合执法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合执法联络员。县环保局负责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调度了解各单位对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安排事项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各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行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为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县环保局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办和移送工作。凡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和企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需县政府下达关停决定的案件,向县发改局、经信局移送;凡涉及未依法经环保部门审批而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项目,向县工商局移送;凡涉及应当停止供电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取缔关闭的排污企业和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向县供电公司移送;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需要追究管理人员行政责任的,向县监察局移送;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向县检察院、公安局移送;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向县安监局移送。案件移送时,由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转交给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办理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随时与该单位联络员联系,了解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督促转办案件办理进度,确保落实到位。

二、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形成环保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1、县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相关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县发改局、经信局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要求,统一部署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同时,对新、扩、改建项目需要审批、核准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审批、核准;按规定程序经备案的项目,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3、县公安局、监察局负责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调查、处理工作。

4、县水利局要把好地下水采水关,对未经批准、无环保设施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企业,要吊销其地下水采水许可证,查封自备井。

5、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查违法建设占地行为,在办理用地审批时,项目未经环保审批不得批准用地有关手续。

6、县安监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手续。

7、县公用事业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要定期调度和通报,督促其尽快形成治污能力。要加强对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达产达标和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8、县工商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企业注册登记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对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的企业要给予关闭、取缔。

9、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企业生产许可证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其生产许可证发放手续。

10、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对环境违法企业的供用电管理,在项目单位申请建设用电时,要核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对无环评及审批文件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采取不予供电、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等强制措施。

三、有关要求

篇3

20XX年公司在上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公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保管理网络,加强责任制建设

年初,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负责人,充实了各级兼职环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强化从采购、储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市局备案。

QHSE体系建立过程中,公司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共识别出环境影响因素X项,重大环境因素X项,同时逐项制定了控制措施。

三、依法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公司项目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试装置在今年11月份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四、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环保意识

20XX年公司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制作了环保宣传站牌、橱窗X处,利用网络向全体员工发放家庭环保小常识以及环保宣传手册,强化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五、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

1、公司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两个废水排放口,排放口已按要求规范化设置,并已按太仓市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废水流量计和COD自动监测仪。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在线TOC检测仪、流量计,因投用时间早,在今年检查中,环保监察部门指出,数据采集系统需要与太仓环保局同步升级,目前已完成数据采集系统的升级,公司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定期进行检修。

2、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及集团公司环保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环境管理程序》规定,不断强化环保检查力度,巩固以岗位班组、部门、公司三级环保排查治理网络,对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坚决进行治理,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进行了雨排口隔断系统改造,在X处雨排口,逐个安装隔断阀,应急状态下雨排管网实现与公司外部隔绝,杜绝发生污染责任事故。同时对各生产装置的雨污分流设施进行改造,严格管控生产污水和清净下水的排放,实现源头治理。

六、“三废”处置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以及QHSE体系建设的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弃物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重组份残液、精馏残液、废树脂催化剂及废吸附剂等危险废弃物全部交XX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焚烧或安全填埋处置,并已到XX市环保局、XX市环保局办理专项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实施,防治流失产生污染。废水均达标排放,20XX年未发生违规现象。

七、 积极开展本企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为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号召,做好配合工作,同时也全面掌握公司各类污染源的数量、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公司污染源普查统计小组,对公司生产及相关部门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审核、登记并上报,为公司的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依据,按时、保质完成市局要求的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工作。

八、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污染减排

公司按照政府、集团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组减排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及时传达上级要求,精心部署、细化目标,大力宣传,注重监管,增强实效,定期召开污染减排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各项污染物减排工作,公司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同比下降10%,COD排放量同比下降12%。

九、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公司将进一步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遵照年度工作计划,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奋力拼搏,以确保环保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切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强化环保管理队伍的水平,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贯彻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部署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提高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架构内部信息网络平台,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依法实施环境监管的水平;

2、不断完善公司环保及相关管理制度,细化环保各项工作,加强各级环保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3、认真做好“三废”排放监督、管理和统计工作,切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降低“三废”排放量。

4、利用公司内部邮件、学习刊物及宣传栏,向员工宣传环保小常识,加强环保日常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公司环保部门工作总结2021

在20XX年,我们始终把环护工作放在首位,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促环保的大局观念,全面开展基层环保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我公司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设。

一、宣传,提高环保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的基矗为提高广大员工的环境保护国策意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如有关企业存在着排污不规范的现象,我公司领导和环境保护组成员代表就多次递交了相关的提案和建议。由此可见,关注环境、保护环境正在逐步成为全厂员工的自觉行动,环保工作将在企业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强化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施策,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了实处。一是从源头上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对引进的新、改、扩建的项目要求其先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的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服务中提高。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努力创建经济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三、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一)夯实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1、坚持推行“四化一追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

2、强化基层安全绩效考核,开展各类安全评比。

3、严格纠察和奖惩,坚持不正常现象“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究抓改进。

(二)创新举措,突出解决难点,勇于担当责任,在监管中提升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1、紧紧围绕年初大修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圆满完成20XX年年度大修工作。

2、日常检维修监管方面,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部门人员分片监管到车间,充分发挥好部门的服务职能,确保安全生产。

3、精心组织,以三个阶段事务推进表为指导,确保技改施工监管安全基础管理事务落实。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无环保主体、无监测能力、人力少、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在上级环境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加以改进,让企业的环保工作得到质的飞跃。企业将在以后的发展中不断地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做好环保工作。节约经济,保护环境,努力成为经济与环境双赢的优秀企业。

三、今后打算

篇4

一、清查摸底

区环保分局对—年中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清查、摸底,全面掌握区期间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进展情况、执行情况。同时,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了解、理解、支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充分认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性,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二、整改落实

对清查结果进行梳理,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对已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依法纳入日常环境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必须按时向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项目中的污染物进行环境监测,缴纳正常排污费,定期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对在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要求建设,在施工期对环境有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复杂或污染物处理难度大的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或建成后无法查看是否按照设计施工的项目、有生态环境影响且需要恢复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重点对水利、交通、电力、化工、矿产资源、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公司开展环境监理。同时,环保部门全程地对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并对施工中的每一时段做出环境监察报告。

(三)对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至今未申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没有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未经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生产)。同时,要求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如包头市装备产业制造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是园区管委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单位是区建设局,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责任单位是区房管局等,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在试运行期间,立即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切实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篇5

文/邓博 洪焰 胡俊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大量的待开发棕地,而棕地开发往往存在环境风险,部分棕地需要进行环境修复,因此政府应强化棕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通过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土地开发流程,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减少棕地开发后不良环境对人体与生态的危害。棕地开发应从企业搬迁时启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对棕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发现存在严重污染的地块应及时进行修复,以达到居住与商住的用地条件。环境主管部门应该发挥各自的技术特点,全程对棕地开发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结合我国实际,棕地定义:为市区内工业用地或者存在污染风险的商业用地(如加油站)搬迁后遗留下来的土地。本文以武汉市老工业基地的转型发展为依托,结合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及环境管理多个方面,对我国的棕地开发再利用管理体系建立的一般程序进行研究与探索。棕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与执行棕地开发再利用管理体系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其目的是清除城市中污染因素,使棕地具有造血功能,恢复土地的经济价值,体现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原则,对政府管理水平、专业知识等因素具有较高要求。若管理体系不健全、技术水平落后、把关不严,将严重影响百姓身心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政府、企业、人民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棕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搬迁前管理、企业搬迁过程管理、场地环境调查管理、场地污染修复管理以及棕地再利用开发管理。企业搬迁前管理是指在工厂停产前,环保主管部门建立搬迁企业档案,收集详细的企业生产历史资料,并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为下一步搬迁过程做好监管准备;企业搬迁过程管理主要针对企业停产后遗留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监管,以避免污染物转移造成的二次污染及危险废弃物引起的环境安全事故;场地环境调查管理主要任务是审核环境调查单位的资质及调查单位的调查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并结合场地环境调查的各个阶段展开现场取样、检测数据管理;场地污染修复管理则根据场地调查结果,确定是否要修复,审核环境修复单位资质或能力,组织修复方案的可行性评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监督性检测,控制棕地在修复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终监督验收单位对修复工程的验收工作;棕地再利用开发管理指在棕地开发项目实施前,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污染场地环境修复工作回顾,并提供环评所需的相关环境修复工作验收结果。

棕地再利用开发工作的一般程序

基本情况调查阶段

该阶段停产后即可进行,包括搜集生产企业的生产历史、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主要使用的化学原料等生产资料信息,并利用数码设备对企业搬迁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图像、图片资料,建立巡查档案。

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阶段

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搬迁企业完成场地拆除前原址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并将处置结果报送环保局备案。按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及集中堆放,并协调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企业进行处置。环保局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避免了土地二次污染及消除了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隐患。

场地环境调查阶段

一般在企业拆迁完毕后,调查单位开始场地环境调查。此阶段环保部门对调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选择具有环评资质与国家认可的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并要求调查单位编制调查方案,在调查取样工作前期,组织专家对调查方案进行评审。在调查取样时,环保局监测部门对取样、测试、数据分析进行监督。要求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背景资料对场地进行环境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等,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

初步调查时,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设置具有代表性的取样点位,进行取样,监测涉嫌污染物质,发现场地被污染,立即启动详细调查工作,场地未受污染,则可以直接进入土地开发阶段。

详细调查时监督调查单位结合企业生产背景、初步调查数据,进行场地取样点位加密设置,对污染物质重点监测,确定污染强度、污染范围,分析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程度,根据污染物质的危害级别制定修复目标。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详查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后报市环保局备案。

详查报告编制阶段

完成样品分析以及相关地块详查报告的编制。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详查报告进行论证后报市环保局备案。污染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场地污染风险评估。

编制污染土壤修复方案阶段

根据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验收标准及用地规划等确定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并编制修复工程可研性报告,进行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备案,将处理意见进行通报。

实施污染土地修复阶段

施工中要严格按照修复方案的时间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污染场地使用权所有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环境监理,监理单位应选择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环评资质机构和具有项目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一般环境工程监理分为工程监理和环境技术监理两部门,由环境技术监理主导工作。监理机构在治理和修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环境、工程监理报告,环保部门全程监管。

武汉市老工业基地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

武汉是我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作为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历史上有大型工业企业上百家,为共和国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变迁,工业区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挑战,因此工业区内众多不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需要转产、搬迁等,遗留的土地将作为开发用地。

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武汉市某大型制药企业占地297亩,厂房占地面积130000平方米。其生产历史悠久,于1949年秋进驻武汉。1956至今产品有肾上腺素、副肾素、安络血、胃复康、二巯基丙醇、甲硝唑、氯霉素、安乃近等,产品涵盖原料药、原料及中间体、医药制剂、生物制药、食品添加剂等多类别、多品种。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相关文件要求,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在该企业搬迁前期介入,并根据搬迁实际情况与出现的问题,下达针对性较强的工作联系函,要求企业提供生产历史资料、产品清单、生产原材料清单、建筑图纸及地下供水供电管网资料,并严格监管企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废水、废气的处置情况;在拆迁过程中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直至拆迁结束。目前,企业搬迁完毕,项目已经进入场地环境调查详查报告编制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开始时,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对调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调查方案;在实施调查方案时,环保局监测站派专业人员监督取样过程,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数据准确,防止调查单位数据造假;至调查结束,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组织专家对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结论进行评审。如场地环境存在污染,则启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程序,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组织专家对修复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将实施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环评主管科室审核、备案。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时,环保局监测站应对修复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场地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施工场地的水气声的监测、污染场地内的防尘措施等内容,如发现存在污染转移,由环境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污染场地修复完毕,业主委托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进行验收,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验收方案及结果进行验收;污染场地通过验收方可进入土地市场流转,在建设项目报批环评文件时,环保部门应明确环评单位对场地原用途、修复过程、结果进行回顾。

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经验与启示

通过此案例,我们不仅可以清楚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程序,还可以根据开发流程,清晰地了解地方环保部门关于棕色地块开发再利用的职能与工作流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到以下几点值得推广的经验:第一,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环保部门设置了场地环境调查单位准入标准,规范了场地环境调查市场,并且对取样、检测全程监管,通过抽样检查保证了调查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第二,地方环保部门聘请专家,建设专家库,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为各项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为政府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了技术支撑;第三,地方环保部门在企业搬迁前进入企业,收集资料,并对固废的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管,有效避免了因企业拆迁造成的污染;第四,企业拆迁与环境调查协同进行,互不干扰,确保了调查工作的进度,也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准确。

以上几点对于传统的环保管理工作是一种创新,同时也是理解与结合国家相应的文件要求,由地方环保部门归纳而成,在现实工作中是极其可行的,是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由于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全国范围内无统一管理标准,因此在本项目中一些管理构架有待优化,一些技术问题值得研究,如拆迁前进场调查取样与拆迁后进场调查取样的优劣比较、场地的取样点位布设、样点的取样频度如何确定等问题。

结论与展望

武汉市老工业区地方环保部门积极探索新型环境管理模式,为武汉的棕色地块开发再利用提供技术服务、提速老工业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规范了棕地开发流程与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修复市场。

我国政府针对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连续出台相关文件,为老工业区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的环境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表明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但在法制建设方面,国家应该出台适合房地产开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是根据各个省份土壤类型按区域编制房地产开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与政策保障。

主要

参考文献

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督执法有机结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加强对城区范围内宾馆、饭店、餐厅、食堂、食品加工场所等餐饮场所和行业(以下统称餐饮业)的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餐饮业规范经营机制,控制餐饮业环境污染。重点整治餐饮业中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提高我市餐饮业污染治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工作安排

自20**年11月起用1个月的时间,由各区(县)环保部门对全市范围内餐饮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帐,统计餐饮业基本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对未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设施不完善的餐饮业进行详细的分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区两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权限划分,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对餐饮业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定期开展餐饮业整治工作。

(一)重点整治阶段(20**年11月—2008年4月)。

对新建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对具备环评手续并按要求完成建设的,实施规范管理;对没有环评手续属违法建设的,根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得营业。

(二)普查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08年6月)。

加强对现有餐饮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责令所有餐饮业必须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禁止原煤散烧,加大对违法排放污水、油烟和存在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7月)。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单位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提出今后工作计划,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治理措施

(一)加大对现有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已在居民住宅楼底层营业并排放污水、油烟和存在噪声污染的餐饮业,以及在邻近居民区临街的商住楼底层商铺营业的餐饮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整改:

1.具备油烟净化设施、排烟通道,污水排放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正常运行;

2.经营场所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3.安全使用管道燃气、液化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

4.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5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规划布局和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严格规范餐饮业露天烧烤经营。

餐饮业从事露天烧烤应在规定的地点或者区域内,并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取缔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四个中心城区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将露天烧烤引导至室内进行,并采取防治油烟污染的措施。

(三)完善现有餐饮业环保手续。

对符合环保要求,已取得规划、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有关手续的,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对在审批过程中涉及到重大环境权益的餐饮业项目,应通过公告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项目所在地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四)严格新建餐饮业的环境管理。

1.对餐饮业进行合理规划,在确定的经营区域内实施集中布局,严禁未经批准将居民楼改造后从事餐饮业。

2.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得营业。

六、工作分工

(一)环保部门要加大对餐饮业的监管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对居民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业,应责令依法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环保部门可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责令其停业。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环保部门,对餐饮业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把规划和项目审批关,落实环保一票否决权,要求辖区内餐饮业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三)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环保部门进一步落实餐饮业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要求。

(四)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把卫生许可关,督促餐饮业从业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负责牵头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五)市政市容部门负责加强对餐厨垃圾的处置监管,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置,要求密闭、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规范餐饮业在中心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行为。

(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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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环境违法集中整治战役。从现在到年底,结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惩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等行为。集中整治子牙河水系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违法排污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建设,力促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遏制子牙河水系污染恶化趋势。

(二)重点污染源治理攻坚战役。从*年到*年底,对子牙河水系内所有排污企业实行严格的COD排放总量控制,流域内COD排放总量在*年基础上削减率达到11%以上。《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海河规划》)中确定的辖区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的不低于50%。各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基本达到《海河规划》中COD浓度低于200mg/L的中期目标,各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其中沧州市不低于70%。

(三)跨界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战役。从2009年到2010年底,在污染源达标排放基础上,扩大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成果,确保子牙河水系各主要河流跨界断面达到《海河规划》目标要求。子牙河水系COD排放总量在*年基础上削减率达到18%以上,《海河规划》中确定的辖区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各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到《海河规划》目标,COD浓度低于150mg/L。各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中沧州市不低于85%。

二、大力开展子牙河水系环境综合治理

(一)认真抓好企业排污稳定达标工作。今年底前对子牙河水系污染源进行普查,各地要摸清污染源的名称、位置、污染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建立污染源档案和动态数据库。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今年底前,依法取缔所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排污口,*年底前关闭所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大污染源监督检查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排污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并暂停该企业所有新扩改建项目的审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产整治。今年11月底前,企业要自行封堵私设的暗管排污口,并坚决禁止用渗坑、渗井违法排污。对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努力实现污水处理厂达产达标。集中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违法排污问题。对长期不能稳定运行、出水严重超标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限期整顿。未经验收合格,暂停审批园区内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并对有关重污染企业进行限产限排。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因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导致不能达产运行的,*年底前必须配套管网建设,达产达标运行。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010年前子牙河流域所有县(市)必须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子牙河流域凡未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或不能经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进行深度处理的造纸、制革、印染、制药、食品、化工等污染重、排水量大的项目,继续实行停止审批。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今年底前所有城市以及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设区城市不低于0??8元/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不低于0??6元/吨。*年底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单位必须改制成为企业法人。

(三)突出搞好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及产品。认真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再提高项目。*年底前列入《海河规划》的工业治理项目要完成60%以上,2010年底前完成《海河规划》中所有工业治理项目。省环保局组织制订造纸、制革等重污染排水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对化工、造纸、印染等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有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公布名单,并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自*年起,按照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严格核定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依法组织发放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或超量排污。*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要限产限排。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的总体功能定位和环境准入标准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对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实施环境质量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地区,出示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达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直至水质稳定达标。强化“三同时”管理,禁止未经验收的项目投入生产。认真核定子牙河水系的水域纳污能力,提出各水功能区的限排意见。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工作,新建、改建和扩大的入河排污口,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论证,已有入河排污口要重新登记,确保子牙河水系水环境质量。

(四)全面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各设区市要根据污染源排查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占污染负荷总量65%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单,限期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年底前,50%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要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厂区污水入口和出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010年底前,80%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增加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的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理设施情况,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快子牙河水系主要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今年底前完成5个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年底前完成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跨市、县(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省环保局要统一组建子牙河水系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网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编制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日报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统一水环境信息,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

(五)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对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沿岸及重点区域的群众饮水水质情况进行调查,对饮用水源受到污染、饮水水质不达标的,要作为全省十大民心工程重点进行整治。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对该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优先给予重点支持,尽早解决农民饮水问题。

(六)切实加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平原农村等限制开发或优化开发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监测,积极开展乡村清洁循环利用示范工作,合理控制农业化肥施用量,强化乡村垃圾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逐步降低农田退水的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控制,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开展畜禽渔业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示范。*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具备条件的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10年底前所有规模化养殖企业必须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确保实现子牙河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水污染物削减任务。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由省环保局会同省监察厅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同时将各市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治污工程实施情况、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改善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各市环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完不成总量削减任务的、跨界河流断面水质长期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辖区或下游污染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坚决查处一些为了既得利益,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偷排偷放的企业,并依法依纪追究那些制造污染、给群众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反复投诉仍未解决的案件,要重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篇8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副主任。参加会议的有:人大、政协的环保工委主任,法检两院的分管领导,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社区管委会主任,涉及环保治理的企业、单位,获得环保工作的优秀单位、企业和个人以及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今天的会议很集中,主要有两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

请政府副县长作全县环保工作报告,并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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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

为获得环保工作的优秀单位、优秀企业颁奖,颁奖分两批进行。

下面为乡、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环保局、城建局、国土局、运管所等11个环保工作优秀单位进行颁奖。

首先请段乡、政府办的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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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安局、监察局、环保局、城建局、国土局、运管所的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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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有限公司的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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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的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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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环保工作的优秀个人请在会后现场领取荣誉证书。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议程到此就全部结束了。在今天的会议上,副县长对的环保工作做了认真回顾,可以说是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明显,对的环保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并就如何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意见;会议还对环保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企业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能以这些先进为榜样,并按照县长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地做好今年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为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会后,要及时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尽快把精神传达到基层,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决不能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把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工作面,在全县上下形成“抓环境保护就是抓经济、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都是从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分解出来,并结合县政府今年的总体工作而制定的,既有长期的工作计划,又有今年的目标任务。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各自今年环保工作的具体任务,明确完成这些任务的时限和要求,统筹安排,合理计划,及早动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今年县政府将对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兑现,以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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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由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全方位的城区河道治理系统,加快净化城区水域环境,加快治理水质污染,提高古城文明程度及对外良好形象,提高城区人居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由分管副县长、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容局,主任。实行城区河道整治工程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各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项目检查、情况通报;加强源头控制,逐步解决工业废污水非达标排放、餐饮业污水、畜禽业污水直排入江河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对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偷排污染物等不法行为;在重要生态屏障区域、水系源头区域,禁止新建有污染项目;督促建设主体工程配套建立环境保护设施;凡属国家明令淘汰或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要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停;积极扶持发展污染小、能耗物耗小、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部门负责排定及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督促沿河在建已建生活小区配套建设规范型化粪池等设施。城司负责修复部分水毁护岸工程,配套建设绿化、亮化设施。(市容局参与绿化、亮化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监管)农业部门负责编制养殖业发展及其污染治理规划,牵头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落实常年禁渔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渔业资源增殖工作。市容部门负责水面漂浮物常年打捞及沿岸垃圾清除,净化水面环境;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重点加大河道清淤力度,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徽城镇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劝导沿河居民不得在河道两旁种植农作物,不得向城区河道乱倒乱仍垃圾;及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作物及居民乱倒的生活垃圾;联合市容部门教育、处罚沿河乱倒垃圾行为。

四、工作进度

按照“部门协调,统筹推进”的原则,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第一季度:市容部门积极推进水面漂浮物打捞及沿河垃圾清除工作市场化运作,在认真调研、周密测算的前提下,制定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及沿河垃圾清除对外承包方案报县政府审定。会城司制定沿河配套亮化、绿化设施建设计划。环保部门排定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计划,推进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排定本年度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及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全面摸排沿河排污管口数量及排污现状;督促沿河在建开发小区配套建设规范型化粪池等设施,会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摸排沿河小区化粪池等设施配套建设及使用情况。城司加快修复部分沿河水毁护岸;会市容局制定沿河配套亮化、绿化设施建设计划。农业部门制定城区河道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计划,大力宣传渔业法规,落实禁渔措施。水利部门编制河道清淤计划,重点督促对沿河在建工地所在河段妨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及弃土弃渣的清除;组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徽城镇制定对沿河居民的宣传计划,重点宣传禁止在河道两旁种植农作物,向河道乱倒乱扔垃圾,滥捕鱼,美化河道环境等环保知识。

第二季度:市容部门全面落实县政府批复的水面漂浮物打捞及沿河垃圾清除对外承包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监管及考核,确保打捞质量。环保部门落实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沿河排污管道集中处置工作,会房管局等督促沿河小区健全规范型化粪池等设施,避免各类污水直排河道;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城司抓紧修复部分沿河水毁护岸;配套建设亮化、绿化设施(市容局参与绿化、亮化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监管)。农业部门严格组织实施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计划,加大对炸、电、毒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计划放养滤食性鱼类。水利部门抓紧河道清淤,重点督促对沿河在建工地所在河段妨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及弃土弃渣的清除。徽城镇开展对沿河居民的全面宣传,发动沿河村(居)委会包片入户宣传,同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业物及无主生活垃圾。

第三季度:市容部门督促打捞队常年打捞水面漂浮物及清除沿河垃圾,确保效果;执法大队加强对沿河乱倒垃圾行为的教育及处罚。环保部门扎实推进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加快推进沿河排污管道集中处置,督促沿河小区完成规范型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城司完成沿河水毁护岸修复主体工程;完成配套建设亮化、绿化设施工程,市容局参与绿化、亮化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监管。农业部门严格组织实施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计划,促进渔业生态的良性循环。水利部门抓紧对河道清淤及水土流失治理计划的实施。徽城镇继续开展对沿河居民的全面宣传,发动沿河村(居)委会包片入户宣传,同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作物及无主生活垃圾,摸排清楚以河道捕鱼为生的居民。第四季度:市容部门督促打捞队常年打捞水面漂浮物及清理沿河垃圾,确保效果;执法大队加强对沿河乱倒垃圾行为的教育及处罚,确保综合治理效果。环保部门扎实推进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完成沿河排污管道集中处置工作,督促沿河小区完成规范型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本年度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进度。城司全面完成沿河水毁护岸修复工程;全面完成配套建设亮化、绿化设施工程。农业部门巩固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工作,促进渔业生态的良性循环。水利部门完成全年河道清淤目标,使河道防洪能力不断提高。徽城镇巩固环保知识宣传效果,同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作物及无主生活垃圾,对以河道捕鱼为生的居民实行低保政策,从源头上控制滥捕鱼现象。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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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城市建设会严重影响到环境质量,比如垃圾污染和水资源污染等等,其中噪声、光以及生态污染则是比较突出的。噪声污染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国家对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最高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的建筑施工场地都超过了这个要求。

1、城市建设的环境影响根源分析

一是环境意识淡薄:在城市建设中,领导总是最后拍板工程,但是部分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中,没有做好与自然的协调工作,并且专家的意见也不认真听取,只顾扩大眼前利益,讲究面子工程,没有注意保护环境。比如,在城市建设中,对自然绿化空间进行任意侵占,这样就会加大城市自然条件和建设之间的矛盾。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坚持三同步不力: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面前在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有些工程没有进行规划,有些工程虽然有了规划,但是却很不完善,并且在规划中,将工矿企业作为重点,在市政建设以及环境规划指标方面比较的欠缺。这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就会对环境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在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加入环境规划的内容,并且将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原则严格执行下去,只有这样,环境问题才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但是,大部分城市规划中,都没有环境规划的内容,这样虽然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城市的生态建设一致,却没有对其他的因素进行考虑,比如通讯、城市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等,这样就无法将环境生态建设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三是环境管理不到位: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经常会出现一些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的现象。在研究可行性的时候,通常将技术经济作为全部的内容,没有对环境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等等。

2、城市建设中环境保护对策

环境问题是在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那么解决也应该在发展中进行,要想对城市建设中影响环境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就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共同努力,比如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等。具体来讲,可以从这些方面来进行:

一是签订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在政府任期内,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政府要积极良好的领导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领导机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具体落实工作由分管领导来监督,各个部门协调进行,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管理的职能充分落实发挥出来,对执法力度进行适当加大。只有这样,既定的目标才可以实现,并且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也可以得到有效减轻,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开展。

二是合理科学的制定环境规划:环保部门需要认真彻底的普查整个城市的污染源以及环境质量,结合本地城市的发展目标,划分城市环境功能区,对不同区域的环境承载力进行计算,对各个功能区的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进行明确的确定,最后制定出环境规划,一般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在确定城市建设方案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外,还不能忽视了城市环境规划的具体要求。

三是要对环保部门的管理力度进行适当加大:要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下去,在城建项目中执行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建设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和完工之后需要采取的环保措施。同时,还需要将城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状况给阐明出来,结合允许排放量,来优化分析以及计算各个防治方案,在众多防治方案中选出最佳的。还需要将三同时给严格执行下去,不管是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还是地方的,都规定了要将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于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中,各级管理部门需要在工作计划中加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内容。只有将国家的规定以及三同时原则严格落实下去,才可以降低环境矛盾的发生率,因此,在环境管理中需要充分重视城市建设中的环境问题。此外,环保部门还需要大力进行内部建设,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定期培训和考核。环保部门的硬件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要对必要的设备进行配置,这样出现了违法事件,才可以正确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可以顺利进行环境执法活动。

3、结语

城市的环境质量,会对城市的整体形象做出直接反映,因此,就需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综合防治城市环境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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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为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分别从环保能力建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环境和风险源管理共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标准

(一)环保能力建设(15分)。1、自身能力建设(10分)。按照企业环保能力建设“四有”、“四化”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工作调度的重要内容,根据环保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固定的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按要求足额配备环保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未确定分管领导、专职机构、按职数和职级配备人员的,扣3分;无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的,扣1分;未制定完善的环保工作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逐项逐级落实责任,无考核计划的,扣1分;工作开展不力的,扣4分。2、参加各项环保活动(5分)。单位分管领导、环保工作人员按时参加环保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时参加各项环保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及时办理有关事项、上报有关材料;在环保部门日常检查中现场准备完善、细致。未按时参加环保会议、业务培训和各项环保活动的,1次扣1分;未按时上报文件、材料的,每件(次)扣1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3分。

(二)污染物总量减排(25分)。1、减排工程建设运行(17分)。认真落实年度重点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任务要求,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年度减排工程未建成的,根据工程进度给予不少于5分的扣分;延期建成的,每延期一个月,扣3分;企业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不能持续发挥效益的,扣3分;减排工程未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或DCS、中控系统的,一项扣2分;工程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的,扣2分;年度减排工程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分。2、年度削减任务(8分)。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企业应通过实施产业结构升级、工程治理、清洁生产等措施,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年终经核算超年度总量控制计划的,根据权重平均扣分。

(三)建设项目管理(20分)。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确保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存在“未批先建”项目的,每个扣5分;出现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生产或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每个扣5分;以上两项如属较重污染或排污总量较大的项目,每个再加扣3分;因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被市环保局通报的,每次扣5分;被省环保厅以上通报的,不得分。

(四)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25分)。1、污染治理(15分)。落实年度重点污染治理计划,按期完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年度治理工程未建成的,根据工程进度给予不少于5分的扣分;延期建成的,每延期一个月,扣3分;工程建成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扣5分;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分。2、设施运行(10分)。加强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8%以上,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企业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DCS或中控系统不完善的,一项扣2分;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的,一次扣2分;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一次扣2分;企业应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未落实的扣3分;因超标排放被市环保局通报的,一次扣3分;被省环保厅以上通报的,一次扣5分。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或出现偷排偷放行为的,不得分。

(五)环境和风险源管理(15分)。1、环境(10分)。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处理好涉及本企业的环境污染和纠纷,防止出现越级和重复事件。发生各类环境,经调查属实的,根据受理单位为、和省级以上,相应扣1分、2分和3分(同一根据最高受理单位级别扣分);因处理不力,造成重复的,加倍扣分;因工作不力,在环保方面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不得分。2、风险源管理(5分)。加强危险废物、放射源、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企业现场危险废物、放射源警示标志、标识不完善的,扣2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不规范的,扣2分;发生危险废物违规转移的,一次扣3分;被市环保局通报的,一次扣3分;被省环保厅以上通报的,不得分。

(六)加分项(25分)。1、率先建成治污减排示范工程的,加5分。2、建成的治污减排工程每完成投资200万元,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不足200万元的计0.5分)。3、率先按“四有”、“四化”标准要求实施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的,加5分。4、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加2分。5、承担省以上环保工作现场会或在国家、省组织的减排核查中,现场准备完善、细致,表现突出的,加2分。6、积极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燃煤新增量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加2分。7、在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或企业升级改造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加2分。8、承担市环保工作现场会的,加1分。9、企业或职工获得级以上环保方面奖励的,加1分。

(七)每项工作扣分扣完本项总分为止。

三、表彰奖励

根据对企业的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设“市治污减排奖”,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个,20万元/个;二等奖10个,10万元/个;三等奖20个,5万元/个。奖励资金从市政府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考核奖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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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排目标任务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根据《*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1480吨,比2*年下降0.5%。其中:*县300吨,荔城区280吨,城厢区280吨,涵江区280吨,秀屿区140吨。

(二)二氧化硫(SO2)减排目标。根据《*省“*”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8000吨,比2*年下降8%。

二、减排工作措施

(一)结构减排

1.COD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企业8家,力争实现COD削减量约503吨(具体见附件3)。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SO2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大力实施小锅炉淘汰、改造,推行集中供热、集中治理、降耗减污,关停排放非电SO2的小企业(锅炉)9家,力争实现SO2削减量约233吨(具体见附件4)。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实施LNG总体项目,按计划投运燃气电厂,争取第二台机组早日投产,借助四月份LNG站线对外供气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城区工业、民用整体煤改气;充分利用相对丰富的水、风能资源,加快*抽水蓄能电厂、石城石井风力发电场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耗量。

责任单位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工程减排

1.COD减排工程治理项目

(1)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扩、改)建污水处理厂5座,完善1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力争实现生活COD削减量约1000吨(具体见附件1)。其中:*县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9月份建成投运,计划削减170吨;荔城区、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投运,荔城区污水处理厂计划削减180吨,秀屿区污水处理厂计划削减120吨;普罗达克森(*)水处理有限公司(即原*市闽中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完善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计划削减530吨,扩建的二期工程一组应于2009年底建成投运,二组应于年底建成主体工程,2010年6月份投运;*经济开发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应于2009年底前基本建成投运;城厢区要完成华林、太湖、东海工业园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连接管建设约15公里,2009年底要具备1.1万吨/日的污水收集量;涵江区要完成污水主干管建设约20公里,确保城区2009年底具有6万吨/日的污水收集量。

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大力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实施工业COD治理减排项目7个,力争实现工业COD削减量约106吨(具体见附件2)。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严格实施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涵江高新技术园区要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将经预处理合格的工业废水及全部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华林工业园区应尽快完成园区—荔园路污水管道建设,确保园区内的污水通过荔园路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太湖、东海工业集中地要结合地区实际,抓紧配套管网及输送管、提升泵站建设,将污水就近排入秀屿木材加工区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及各县、区政府。

2.SO2工程治理项目

*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应于2009年5月份建成投运,争取减排7500吨,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应于2009年4月份投运,争取减排400吨,*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要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投足脱硫剂,燃烧低硫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节能降耗,争取减排370吨。*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和涵江医院实施锅炉煤改电改造,分别减排21吨和6吨。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要切实加强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按规定添加脱硫剂,自觉使用低硫煤;要完善生产运行档案台帐,记录发电(供热)机组、脱硫设施、在线监控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要配套完善脱硫DCS控制系统,*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DCS相关历史数据要保存12个月以上,并按月打印部分参数历史趋势曲线存档,打印的参数为增压风机电流、机组负荷、进口烟气SO2浓度、出口烟气SO2浓度、烟气量等。

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涵江区政府。

(三)监管减排

1.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的工作力度。年底前要完成所有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仪器的安装和联网。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2.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跟踪管理。对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配备专门力量紧密跟踪,实时监督企业排污情况,做到每日一监控、每周一分析、每月一汇总、每季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责成企业整改到位。

3.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已建污染减排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年度减排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督查,切实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围绕污染减排工作,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4.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根据污染减排和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工艺优化的需要,重新全面调整、核定各排污单位排放量,督促所有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污染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5.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污染。按照*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的《*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运行原则,对“双超”(超浓度标准、超总量指标)、“双有”(使用和排放有害、有毒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循环经济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造势,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减排

1.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根据《*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对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2.严格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县(区)、(管委会),暂停当地排放废水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除污水垃圾产业化项目外的城建项目的立项、用地、环评审批;暂停当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的评比;市效能办对当地政府予以效能告诫、约谈。开发区(工业园区)未按时建成投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未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的,各级国土资源、环保部门暂停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用地、环评审批。

3.严格新建项目源头把关。新上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对原已审批项目的治理实现统筹平衡,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督促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工艺,节能减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低耗少污的建设项目以及以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主要内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要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责任减排

1.强化各级政府减排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会议,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减排举措,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督促、推进减排工作。要认真实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减排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地方政府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有关考核情况报送组织部门。

2.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通过减排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自觉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每月要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防止“限而不治、关而不停、拖而不管”的现象。

3.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全市减排工作总体计划,制定实施本辖区年度减排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大减排项目推进力度,市里重点抓对减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项目以及区域性的治理项目,中、小项目由县、区分级抓,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减排项目推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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