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纵横

《检察纵横期刊》省级期刊

《检察纵横》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年,发行周期是月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主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主管。主要栏目有法眼、聚焦、法苑、纵横等。

  • 主管单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ISSN:1009-8704

  •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CN:21-1447/D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暂无

  • 全年订价:暂无

  • 发行周期:月刊

咨询电话:400-838-9661

杂志简介

《检察纵横》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杂志是一本以法律、检察为主题的专业期刊,旨在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学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该杂志关注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深入剖析案例,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建设的发展。杂志不仅关注国内的法律动态,还关注国际的法律发展趋势。杂志定期刊登一些国外法律制度、案例分析和学术研究的文章,以便读者了解国际法律发展的最新动态,拓宽视野,提高国际法律素养。

杂志的发行对象主要是法律工作者、学者、学生和对法律感兴趣的社会公众。通过订阅、赠送、交流等方式,杂志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发行网络,拥有一定数量的固定读者群。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法律期刊,它关注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于广大法律工作者、学者和社会公众来说,阅读该杂志是提升法律素养、了解法律动态的重要途径。

期刊须知

[1]来稿需包括文章名、内容提要、关键词。内容提要需能简明扼要、客观准确地体现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关键词要以分号分隔并列。

[2]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层次序号为“10进位制”。例如:第一级为 1,第二级为 1.1,第三级为 1.1.1等。序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正文。

[3]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4]引文超过150 字换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缩进4 格,以下各行缩进2 格。夹注置于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之后。引诗超过8 行换行另起,规则同上。

[5]摘要撰写避免套话。不应出现作者所从事研究领域里的常识性内容,不应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对论文的内容做解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6]文中图、表要精选,具有自明性,切忌相互重复或与文字表述重复。每个图、表均应有简明的图题或表题及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的图序和表序。

[7]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8]格式要求:论文包括题目、作者、单位、作者(译者)简介、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脚注,外文出处可用原文或拉丁字母转写)等。

[9]在参考文献中,请作者一律用中、英文对照著录。原文有英文信息项的,必须按原文的英文信息项著录,不允许作者自行翻译;原文没有英文信息项的,作者可按中文信息项翻译。

[10]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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