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现已更名为《济宁学院学报》。
《济宁学院学报》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学术导向,注重科学性、学术性和创新性,旨在成为高水平的教育类学术期刊。栏目丰富,体现了综合性学术期刊的特点。此外,它还特别关注地方文化特色,如运河文化研究,这反映了其对地方历史文化传承与研究的重视。对于读者而言,可通过多种渠道订阅该刊,包括直接联系杂志社、通过图书馆订阅或利用在线学术平台获取电子版。
作为山东省内的一份重要学术期刊,不仅记录和展示了济宁学院的学术成果,还为地方文化研究和师范教育的特色提供了展示的舞台。随着期刊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它将继续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教育和学术研究的繁荣做出贡献。该刊的办刊宗旨在于反映济宁学院师生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同时也为全国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强调师范教育的特色和地方文化的研究。
[1]凡向本刊投稿,稿件录用后即视为授权本刊,并包括本刊关联的出版物、网站及其它合作出版物和网站。来稿恕不退还,一个月未见用稿通知请自行处理。
[2]表(图)下须注明资料来源,在来源中如系引用年鉴数据,应按下式注明《xx统计年鉴(年号)》,如不是一本,则可用《x x统计年鉴》xx、xx年卷。
[3]来稿子标题的层级序号。标题层次不宜太多,建议文内标题层次为四级:一、(一)、1.、(1)。
[4]每篇稿件须有不超过200字的摘要,客观陈述全文的中心内容,不进行评论。摘要中避免出现“本文”、“作者”等字样。
[5]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6]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7]本刊倡导良好学风,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来稿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8]务必在文中引用处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参考文献序号。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参见GB/T7714-2015。作者不超过3人的全部给出,3人以上只写前3名,后加“等”。
[9]一般三至四级标题为宜,不超过五级。正文字号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一级标题应加黑居中。
[10]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主管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主管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邮编:273155。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