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保险

《金融与保险期刊》部级期刊

《金融与保险》杂志是部级期刊,创办于2000年,发行周期是月刊。中国人民大学主办,教育部主管。主要栏目有文献综述、简报、研究报告、专题研究等。

  • 主管单位:教育部

  • ISSN:1005-4383

  •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 CN:11-4291/F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2000

  • 全年订价:¥ 626.00

  • 发行周期:月刊

杂志简介

《金融与保险》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显示了其正规的出版资质。作为一部部级期刊,它在国内金融保险学术界享有高度的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该杂志定位于学术导向,坚持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创新性,致力于成为金融与保险学科研究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内容上,它覆盖了金融理论与实践、金融市场与制度、金融风险管理、保险原理与实务等多个关键领域,通过简报、研究报告、专题研究、文献综述等形式,为读者呈现丰富多样的学术成果与行业洞见。

本刊因其高质量的学术内容和对学科发展的积极推动,已被重要数据库收录,体现了其在学术界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它的复合影响因子虽然未具体提及,但能够被这些权威机构收录,间接证明了其在同类期刊中的学术地位。综上所述,金融与保险杂志不仅为学者、专家及业界人士提供了一个高端的学术交流场所,也是金融保险领域内最新研究成果与实践案例的重要发布平台。通过持续推送高质量的研究内容,该杂志在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行业发展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

期刊须知

[1]原稿必须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

[2]文中图表要精选,应有图序、图题和表序、表题。插图要求内容真实且标注明确,数据要与文中表述一致。表格要求表述简洁,一般采用三线表。

[3]为便于联系,来稿务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职务职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以及E-mail地址。

[4]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一般不设副题,中文题名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通栏居中书写。

[5]引证的参考文献限于公开发表的列入,并用单字母方式标示参考文献引用论文的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研究报告R,标准S,专利P,DB/OL-联机网上的数据库,其他Z)。

[6]引言切忌与摘要雷同,也不是摘要的注释;应与结语呼应,引言中提出的问题,结语中应有回答,但不能雷同。

[7]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8]稿件自来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删改。

[9]正文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以15字为限,不用标点符号,其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

[10]注释采取脚注的方式。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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