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

《京师法学期刊》省级期刊

《京师法学》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2007年,发行周期是年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主要栏目有主题研讨:学科专论、青年文苑、科技发展与未来法治、学术论评、域外法音、随笔散论等。

  • 主管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ISSN:暂无

  • 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CN:暂无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2007

  • 全年订价:暂无

  • 发行周期:年刊

杂志简介

《京师法学》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它在法学领域内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业期刊,它不仅反映了中国法学的深度研究,也展示了这一领域内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该杂志的栏目设置旨在提供一个学者们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同时,它也积极与国内外其他学术机构合作,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此外,它还注重作者和稿件的多样性,既刊登学术名家的作品,也为年轻学者提供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

自创刊以来,已成为中国法学界的一个重要学术平台。这本期刊以推动中国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宗旨,致力于促进法学学术研究和法治建设的发展。在学术界,它以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而著称,被认为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平台之一。京师法学的内容主要涵盖法理学、法律史、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史、法律方法论等多个领域,每期都会邀请国内外学术界的专家学者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不仅具有学术深度,而且与实践紧密结合,反映了信息时代法治的基本特征,如全球视野、多元互动、法律与科技密切结合等。

期刊须知

[1]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如“1”“1.1”“1.1.1”的形式。

[2]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3]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4]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5]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6]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文献按作者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依A-Z顺序分中、英文两部分排列,中文文献在前,英文文献在后。引文中的英文书名及期刊名用斜体,论文题目写入“”号内。

[8]凡向本刊投稿,稿件录用后即视为授权本刊,并包括本刊关联的出版物、网站及其它合作出版物和网站。来稿恕不退还,一个月未见用稿通知请自行处理。

[9]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10]稿件自来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删改。

期刊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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