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研究》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年刊。主要报道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并已入选省级期刊。该杂志的主编是彭富春教授。主要内容涵盖了学校美育、社会美育、当代美育问题、技术美学、艺术史和艺术译丛等多个方面。这些内容旨在为广大学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个关于美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交流平台。
自创刊以来,在美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汇聚了国内外美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优秀研究成果,为美育学科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此外,杂志还关注美育实践的创新和探索,为美育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指导,推动了美育实践的深入发展。同时,它致力于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推动中国美育理论建设和美育创新实践的繁荣,为美育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该杂志还建立了严格的稿件质量评估体系,对稿件进行严格的学术质量把关,确保所发表的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质量。
[1]摘要最好用叙述性语言阐明全文的观点、论据和结论,既要精炼又要言之有物,尽量不要空泛地概括全篇内容;忌用第一人称;字数为150-200字。关键词3-8个。
[2]结果要真实、准确地表达研究所获得的数据。所有数据必须经过统计学处理。表达形式可用文字、图和表,但三者内容不能重复。不要引证他人资料,不展开论证。
[3]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种文献,则使用首次出现的序号,并在序号的[]外直接著录引文页码(不加括号或P)。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编号××××)”,并附证书复印件。
[5]前言: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不需详述历史过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数据和结论。避免和摘要雷同。
[6]正文各级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一位数后不加标点。
[7]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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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10]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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