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论丛

《民商法论丛期刊》部级期刊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民商法论丛》杂志是部级期刊,创办于1994年,发行周期是半年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管。主要栏目有译文、法律资料、专题研究、法条评释等。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

  • ISSN:暂无

  •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

  • CN:暂无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94

  • 全年订价:¥ 416.00

  • 发行周期:半年刊

杂志简介

《民商法论丛》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半年刊。自创刊以来,一直是我国法学领域中创办最早的集刊之一,这本杂志不仅发表了众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而且培养了众多法学人才。

该刊的内容涵盖了民商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专题研究、外国法研究、译文和法律资料等多个栏目。这些栏目不仅反映了当前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而且提供了对国内外民商法理论和实践的深入探讨。例如,在最新出版的第76卷中,收录了16篇文章,这些文章围绕“凶宅”的民法处置、给付风险、连带债务、算法风险规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杂志面向的读者群体主要包括法律专业人士、学者、政策制定者以及法律教育工作者等,旨在通过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提升公众对民商法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总的来说,民商法论丛是一本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它通过发表具有创新性和深度的学术论文,促进了法学理论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完善,为中国的民商法学研究和实践做出了积极贡献。

期刊须知

[1]主要来稿要求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炼、论点明确、论证合理,图表简明;结合作者自己在相应领域对学科的贡献,对学科发展有指导意义。

[2]题目:中文标题一般少于30字,简短鲜明表明文章研究内容,尽量不用副标题及外文缩写词,避免使用非通用缩写词、字符等。英文标题应与中文标题一致,并符合英文表达习惯。

[3]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4]若文中涉及表格或图片,原则上不跨页,表须有置于表格上方的编号与表头,图须有置于图片下方的编号与图说,编号均以阿拉伯数字排序。

[5]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6]参考文献应为在文中确切引用的专著、期刊文章、论文集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报纸文章、国家(国际)标准、专利、电子文献等,接正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且应在正中相应的地方标示。

[7]脚注中的外文参考文献要用外文原文,作者、书名、杂志名字体一致采用TimesNewRoman,书名、杂志名等用斜体,其余采用正体。

[8]关键词不超过5个,中文论文的中文提要和英文提要不超过300字;英文论文的中文提要300—500字,英文提要300字(英文都使用Times NewRoman字体,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9]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现从事的研究工作情况。

[10]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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