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险

《内蒙古保险期刊》省级期刊

《内蒙古保险》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1988年,发行周期是双月刊。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办,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要栏目有文献综述、简报、研究报告、专题研究等。

  • 主管单位: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

  • ISSN:1006-5717

  • 主办单位: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

  • CN:15-1178/F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88

  • 全年订价:暂无

  • 发行周期:双月刊

咨询电话:400-838-9661

杂志简介

《内蒙古保险》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该杂志以服务保险行业,推动保险业发展为宗旨,致力于为广大保险从业人员、保险公司、保险研究机构等提供最新的保险资讯、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实务操作等内容。杂志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度的报道,全面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杂志内容涵盖了保险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寿险、财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各类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市场、保险监管、保险法律、保险科技等相关内容。

杂志不仅关注内蒙古自治区的保险市场,也关注全国乃至全球的保险动态,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视野。同时,杂志还定期发布保险行业的研究报告和专题文章,深入探讨保险业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杂志以其专业的编辑团队,严谨的审稿流程,保证了杂志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杂志的作者队伍主要由保险行业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组成,他们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为读者提供了高质量的文章。

期刊须知

[1]不接收多次投递他处的文章,不得有抄袭或剽窃等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引用的文献须标明出处,参考文献中须注明文献位置,否则不采用。

[2]题名要求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必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最好不使用标点符号。

[3]正文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加粗,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级标题按正文内容排版,仅加粗,不单独成行。

[4]引言(前言):简单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及选题设想,注意点明研究起始时间。引言部分不加标题及序号,不分段。

[5]稿件须有“摘要”(中、英文),用以准确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的问题、研究目的以及论点、论据和结论,字数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内。

[6]若稿件中含有数学公式、表格、曲线图及其它图表,请用计算机制作相关内容,并务必保证其中的符号、数字、文字、图线清晰、规范,以便本刊排录时直接按原样扫描。

[7]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8]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脚注于同页左下方。

[9]作者应在文中相应内容处标注阅读过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的引用,应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文献。参考文献的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如[1],[1-2],[3-6]。

[10]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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