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界论集

《商法界论集期刊》部级期刊

Commercial Law

《商法界论集》杂志是部级期刊,创办于2018年,发行周期是半年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管。主要栏目有论文、专题、学位论文等。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

  • ISSN:暂无

  •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

  • CN:暂无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2018

  • 全年订价:¥ 292.00

  • 发行周期:半年刊

杂志简介

《商法界论集》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主要关注商法领域的研究,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学术观点等。内容丰富多样,旨在推动商法研究的深入发展,促进商法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商法学者、律师、法官、企业家以及对商法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为读者提供最新的商法研究成果和最实用的法律建议。杂志的编委会由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商法学者组成,他们不仅具有丰富的学术造诣,而且在实践中有着丰富的经验。

该刊定位为商法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旨在通过发表高质量的商法学术论文,推动商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与拓展,为商事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该杂志以繁荣商法学理论研究、促进商事法治发展为宗旨,努力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为广大商法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对商法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学术思想的重要窗口。商法界论集杂志是一份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学术价值的商法领域专业学术期刊。该杂志以繁荣商法学理论研究、促进商事法治发展为宗旨,通过发表高质量的商法学术论文和举办学术活动等方式,为商事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同时,该杂志也为广大商法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对商法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了一个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学术思想的重要平台。

期刊须知

[1]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

[2]顺序编码标注制是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在文献的著者或成果叙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按此序号依次著录,即将参考文献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3]稿件必须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简介均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汉族可不写),籍贯,(注明省、市或县),职称,主要从事什么研究或工作,E-mail,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4]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序号按1;1.1,1.2;1.1.1,1.1.2……的顺序排列。标题一律左顶格。各级标题字数不宜过多,同级标题不应时有时无。论文按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等顺序结构撰写。

[5]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7]引征注释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翻译文章中,译者需要对专有名词进行解释说明,并以【*译注】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如译者对原文内容进行实质性补充论述或举出相反例证的,应以【*译按】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

[8]为检索需要,文章应给3—8个关键词,关键词标引应建立在对全文进行主题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能够反映文献特征、内容规范的词、词组。

[9]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10]摘要中不出现图、表、化学结构式和非公知用的符号和术语,也不宜引用文中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关键词一般选用3~5个叙词,中英文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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