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更名为《天津法学》。
《天津法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该刊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编辑出版方针。其精神理念在于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动司法改革、促进教学科研不断上升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在法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果。该领域的学者和专家致力于法学理论的研究、法律实践的探索以及法律教育的推广,为天津市乃至全国的法学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天津法学在法学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和广泛影响力。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该领域不断推动法学事业的发展和创新。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理论的深入探讨、社会法律问题的解析、司法实践中有关课题的剖析,以及中国法制现代化和国际法的发展状况等方面的文章。刊发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是学术界、法律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研究资料和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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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所列参考文献在20条左右,以国内外近5年发表的杂志参考文献为主。
[3]引文超过150 字换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缩进4 格,以下各行缩进2 格。夹注置于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之后。引诗超过8 行换行另起,规则同上。
[4]如论文属于基金项目,需注明基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及编号,多个项目间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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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题名要求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必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最好不使用标点符号。
[7]摘要与关键词论著类稿件要写出100~200字的结构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构成),其他类稿件要编写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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