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学报》于1981年创刊,主要刊登有关侦查研究、刑事技术、治安管理、反恐研究、禁毒研究、法学论坛、司法实践,案例分析等,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季刊。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为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公安、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刊物。本刊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对公安、法学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1]凡可文字表述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表,文字、图、表三者内容不得重复。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格式,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
[2]正文所引文献须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参考文献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每条文献必须顶格书写或打印,换行时前面空两格。
[3]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列于当页脚注,用①②……标注。(注意:注释不是引文的参考文献,引文引用文献应放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4]来稿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来稿要求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流畅,绝无抄袭的内容。
[5]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具体到县级),职称职务,学位,研究方向(此项可省略)。
[6]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不分段,用第三人称撰写。
[8]标题应具有高度概括性(鼓励同时提供作者自拟的英文标题);较长的稿件可以使用多级小标题,但尽量不超过三个层级。
[9]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10]中图分类号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进行分类,一般标示1个分类号,多个主题的文章可标示2或3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
立即指数:表征期刊即时反应速率的指标,即该期刊在评价当年刊载的论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数。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数占该刊总被 引次数的比例用以测度某期刊学术交流的广度、专业面的宽窄以及学科的交叉程度。
影响因子:指该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证该刊前两年发表论文的次数,与该刊前两年所发表的全部源论文数之比。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新疆警察学院 | 187 | 教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课程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44 | 反恐;执法;警务;犯罪;院校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37 | 犯罪;院校;侦查;课程;教学 |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21 | 警务;务实;警务实战;公安管理;法学 |
新疆社会科学院 | 21 | 法律;法治;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民族 |
河南警察学院 | 18 | 执法;教学;院校;侦查;社会 |
新疆师范大学 | 17 | 高校;人类命运;民族;教育;共同体 |
湖南警察学院 | 14 | 治安;警务;课程;教学;犯罪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13 | 院校;公安院校;课程;政治;思政 |
吉林警察学院 | 12 | 教学;刑事;侦查;上线;警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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