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青年法学》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2015年,发行周期是半年刊。综合影响因子0.07,法治湖南与区域社会治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湘潭大学主管。主要栏目有学术前沿、主题研讨、思想对话、实证研究等。
主管单位:湘潭大学
ISSN:暂无
主办单位:法治湖南与区域社会治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
CN:暂无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创刊时间:2015
全年订价:¥ 180.00
发行周期:半年刊
《湘江青年法学》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在“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下创立,旨在为法学领域的年轻学者提供一个展示研究成果和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自创办以来,就致力于推动中国尤其是湖南省内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工作,并逐渐成为了反映当代青年法学研究动态的一个窗口。期刊内容涵盖广泛,同时也关注新兴交叉学科如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保护法等方向上的最新进展。
每期杂志都会精心挑选出一批高质量的文章进行发表,这些文章往往能够体现作者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敏锐的问题意识,对于深化相关议题的理解具有重要价值。此外,湘江青年法学还会不定期地组织专题讨论会或邀请知名专家撰写综述性论文,以此来引导读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某一特定主题下的前沿动态。是一本专注于法学教育与科研成果分享的高质量期刊,在促进国内特别是湖南省内外法学界交流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不仅是展示青年法学人才风采的理想舞台,也为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完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1]参考文献应为在文中确切引用的专著、期刊文章、论文集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报纸文章、国家(国际)标准、专利、电子文献等,接正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且应在正中相应的地方标示。
[2]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号,禁止使用小图片代替有关符号。
[3]作者限于主要参与论文的写作、实验操作、数据采集和处理,并能对文稿内容负责、解答有关问题的责任者。作者的排列顺序由供稿者确定。
[4]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和关键词。其中,中文摘要应在200字以上,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英文摘要应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个实词)。
[5]引征应能体现所援用文献、资料等的信息特点,能(1)与其他文献、资料等相区别;(2)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等的相关来源,方便读者查找。
[6]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30271269)”。
[7]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8]题名:恰当、准确、简明、清楚的反映论文全部重要信息,尽可能将表达核心内容的主题词放在题名开头,保证检索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慎用缩略语、特殊符号、疾病例数等。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9]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数学符号、数字、公差值、绝对值和其他符号使用正确,书写清楚。
[10]带圈数字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个字符。对文章中所引用的资料第一次进行注释时,必须将该文献的作者姓名、文献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资料所属页码一并注出。
主管单位: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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