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法律评论》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学理论的发展与实践探索,为法学学者、研究人员以及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以“法理学新探”、“民商法专论”等栏目为核心内容,广泛覆盖了包括但不限于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多个法学分支领域。通过发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案例分析及立法建议等,不仅促进了对现有法律体系的理解与应用,还激发了对未来法律制度建设的新思考。
该刊每一期都会围绕特定主题或当前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这些主题可能涉及新兴科技对传统法律规则带来的挑战、司法改革进展及其影响评估、社会变迁背景下的权利保护机制创新等方面。此外,为了保证文章的质量和专业性,所有投稿均需经过严格的同行评审过程。还特别注重青年学者的成长与发展,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学术研究中来。这种做法有助于培养新一代法律人才,并为中国法学界注入新鲜血液。同时,期刊也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撰稿或参与专题讨论,从而提升了其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它对于促进中国法治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了解最新法学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的一个重要窗口。
[1]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8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关键词”三字不加任何括号,字体、字号为“黑体、五号”。
[2]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3]题名应直接体现论文的要旨,必须与论文的内容相吻合。为方便读者检索,题名还应尽可能包含论文的关键词,以供二次文献编制题录、索引。
[4]结论之后,应有致谢部分,对国家科学基金、资助者或支持者、提供指导和帮助者、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表示感谢。
[5]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6]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7]同一种参考文献多次引用,要标为同一序号,文后不得多次著录;多次引用的文献在文内序号后用上标括号内分别标出每次引用文句的页码,文后著录不再标识页码。
[8]请提供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工作单位及所在地、邮编)、作者简介、联系方式(电话、邮箱),来稿处理结果,本刊将通过电子信函或电话通知作者。
[9]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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