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期刊》省级期刊

China Oceans Law Review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2005年,发行周期是季刊。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主办,厦门大学主管。主要栏目有海洋法公约、海洋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法学等。

  • 主管单位:厦门大学

  • ISSN:1813-7350

  • 主办单位: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

  • CN:35(Q)第0017号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2005

  • 全年订价:暂无

  • 发行周期:季刊

杂志简介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已经成为海洋法研究领域内的重要出版物之一,鼓励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提交论文,并特别鼓励英文著述,以促进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期刊设有严格的同行评审机制,确保所发表的文章达到高水平的学术标准。它不仅为法律学者提供了发表研究成果的平台,也吸引了政策制定者、政府官员以及实务工作者的关注。

期刊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在全方位地展现海洋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中华海洋法学评论还积极参与组织各种学术活动,比如定期举办的“海法杯”征文大赛、国际海洋法律与政策暑期班等,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期刊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已经成为连接中外海洋法学研究的重要桥梁,对于推动我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海洋法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它不仅促进了对海洋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应用,也帮助提升了人们对海洋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随着海洋事务在全球战略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中华海洋法学评论将继续发挥其独特作用,为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贡献力量。

期刊须知

[1]插图的序号、标题及注释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格的序号及标题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个表或一个图时,只标注“表”或“图”,不标序号。

[2]关键词应选择那些最具有检索意义的术语,通过这些术语反映论文所涉及的内容或领域,以便于读者检索到该论文。

[3]每篇文稿必须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名、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及作者简介。研究生论文须注明导师为通讯作者,并提供通讯作者简介。

[4]参考文献:只列出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新的、重要的、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数量不应少于5条。采用顺序编码制。

[5]稿件正文内各级标题按“一”“(一)”“1.”“(1)”的层次设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层次标题不单占行,与正文连排。

[6]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7]凡不同意编辑修改稿件者,请在来稿中注明。本刊实行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编辑部一般在收到来稿后1个月内将审稿结果通过邮件告知作者。

[8]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9]基金课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是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项目或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角横线下注明“基金项目。

[10]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应标明,以“作者简介:”作为标识,置于篇首页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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